宁波银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1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
部监事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
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13 名,其中独立董事
5 名,占比超过三分之一,均为在经济金融、行业监管等领域具有
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主要情况如下:
胡平西先生,1953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胡平西先生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漠河县支行办事员、副
股长、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鄞县支行信贷股副股长;中国
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信贷科副科长、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浙
江省分行人事处处长、外汇管理处处长、纪委书记、副行长;中国
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局长;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湖
北省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
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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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广先生,1957 年 5 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中国人民大
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财政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证券业协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顾问,仁达普惠(北京)咨询有
限公司董事长。贝多广先生历任财政部国债司副处长,中国证监会
国际部副主任,JP 摩根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一创摩根证券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副董事长;
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浩先生, 1959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李浩先生历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行长助理,上海分行行
长,总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曾兼任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联消费金融
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会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会员理事及兼职副会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理事等职;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洪佩丽女士,1964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现任财信投资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执行董事。洪佩丽女士历任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资银行监管处处长,原中国银监会上海监
管局副局长,原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富邦华一
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财兴投资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维安先生,1965 年 7 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浙江大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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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 151 人才工程第二层次
学科带头人;中国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国
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咨询专
家;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8 次,其中现场会议 4 次,通
讯表决会议 4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7 次,其中战略委员会
会议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 3 次,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委员会会议
1 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 2 次。
2020 年,我们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各类会议。在会议期间,我们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听取高级管理层
工作汇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围绕公司战略发展、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管理等事项发表专业的意见建议,对重大事项
审慎决策。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胡平西 8 4 4 0 0 否
贝多广 6 3 3 0 0 否
李浩 6 3 3 0 0 否
洪佩丽 6 3 3 0 0 否
王维安 6 3 3 0 0 否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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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战略 关联交易 风险管理 审计 提名 薪酬 消费者权益
姓名 委员会 控制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保护委员会
胡平西 3/3 - 2/2 4/4 1/1 - -
贝多广 - - - - - 1/1 2/2
李 浩 - 3/3 1/1 4/4 - - -
洪佩丽 - 3/3 - - - 1/1 -
王维安 - 3/3 2/2 4/4 1/1 1/1 -
注:1、上述数字为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2、因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部分委员未参加所在委员会当年全部会议。
3、2020 年,王维安先生出席了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披露时间 事项
2020 年 2 月 11 日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2 月 19 日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2 月 19 日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 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19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 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 关于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5 日 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9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2020 年 8 月 29 日
及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9 日 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9 日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29 日 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1 月 7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三) 现场办公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会议期间认
真听取公司高级管理层经营管理情况汇报,商讨行业发展趋势、金
融科技应用、全面风险管理等议题,评估董事会相关决议落实情况,
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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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严格遵守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议
案,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
小投资者利益。
2020 年,我们前往苏州分行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分支行工作
汇报,走访企业客户,通过贴近基层掌握第一手情况,加深对公司
经营实际的了解。此外,我们还定期审阅《要情简报》《风险监控
报告》《关联交易报告》等经营分析报告,密切关注行业发展、监
管政策和公司经营方面的最新动态,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四) 2020 年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听取了高级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管理状况
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督促会计
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五)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深入了解有关
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
二是督促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各项披露文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重要信息;
三是督促公司做好投资者沟通,通过多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
好互动,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宣导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成效等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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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六) 其他工作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 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客观行
使各项权利,积极履行各项义务,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
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胡平西、贝多广、李 浩
洪佩丽、王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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