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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03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7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15:

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1 年 7 月 2 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宁波朗豪酒店(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 2109 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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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罗孟波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列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15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3,537,097,5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08,016,286

               股的 58.87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980,125,346 股,占本行股本总额的 49.602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10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556,972,1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浙江波

               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

               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

               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结果

                                                        股数/票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议案一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    3,403,068,399   96.2108% 112,550,645      3.1820% 21,478,501       0.6072%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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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朱和鸽、何卓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

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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