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2-01-01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1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民初 75 号《民事判决书》,就本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农业
银行北京分行”)因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农业银行北京分行诉本公司合同纠纷案,有关诉讼基本情况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18 年 5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二、判决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民初 75 号《民事判决书》
的判决结果主要内容如下:
1、驳回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由农业银行北京分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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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
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除本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的诉讼请求,目前该
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如农业银行北京分行提起上诉,且上诉法
院判决本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则本公司可以同样的案由向交易的
前手银行进行诉讼追偿,因此预计本次披露的诉讼对本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诉讼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
维护本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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