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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0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
“我行”)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监管机构各类指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体系,全面落实各项监督工作,为我行业
务稳健发展、强化风险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积极的促进
作用。
    一、2021 年主要工作情况
    ㈠紧跟监管步伐,持续完善制度
    根据监管出台的相关政策要求,对现有的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
完善。
    对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结合中上协《上市公司监
事会工作指引》,监事会对原有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完善,进
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对监事会实施持续监管要求,以及监事会的职
责和议事规则。
    对照《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监事会
对相应的履职评价办法及评价细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评价内
容、评价维度和重点,明确履职评价制度、程序和方法,明确履职
评价结果和应用,并将修订后的办法及细则及时报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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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㈡落实监督职责,确保合规经营
    1、组织参与会议,履行会议审议。
    组织各类监事会会议,履行会议审议职责。2021 年共召开监事
会会议 9 次,审议通过 48 项议案、听取 52 项议案;召开监督委员
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通过 36 项议案。各位监事
均亲自出席各类会议,无请假、缺席情况。
    参与各类重要会议,开展决策监督。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全程列
席所有董事会会议、行长办公会议、行务会议,并在会上发表了意
见和建议,有效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参与股东大会议案的审议过
程,并向股东大会报告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二会一层”
履职评价报告、资本管理、对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等 6 项
议案,体现了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和对公司、股东、职工、债权
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的职能定位。
    2、开展专项监督,落实风险检查
    2021 年监事会持续开展对公司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以及监管重点关注的领域开展专项的监督检查,形成评估报告和监
督检查意见书并送达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督促落实整改。年度内
完成了全面风险管理、合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运营、关联
交易、内审履职、资本管理履职、业务连续性、消保、薪酬管理等
13 个专项检查监督项目。同时不断完善各项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将
声誉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评估。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监事会共发
出各类监督检查意见书 12 份,提出合理化建议 31 条。
    3、召开督查会议,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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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5 月份监事会组织召开了 2020 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
落实督查会议;2021 年 8 月组织召开了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自查
督查会议;2021 年 12 月组织召开了房地产现场检查意见整改督查会
议。各会议中监事会分别听取了相关责任部门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
况,监事长对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通过督查会议有效地推进了各
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㈢开展履职评价,提高评价质量
    根据日常搜集的履职档案,掌握“两会一层”及其成员的基本
情况、参会、参训、参研及绩效情况,通过调查问卷、自评、互评
等环节,围绕被评价对象的履职忠实勤勉、专业性、独立性、合规
性等维度进行分项评价。经评价小组综合考评,报监事会审议,“两
会一层”及其组成成员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并经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送监管部门。
    为不断提升履职评价质量,监事会一方面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和
监管要求,不断完善、优化评价内容,对评价实施细则和调查问卷
内容予以持续的完善,确保履职评价指标设置的覆盖面和监督的有
效性。另一方面加强与董办、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评价
对象的履职档案,确保评价依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㈣组织培训调研,提升专业能力
    监事会定购了有关公司治理、董监高履职风险防控等一系列课
程,组织各位监事和监事会办公室人员开展线上培训;同时通过工
作群有针对性的转发各类金融监管制度、银行经营管理动态、工作
简报等材料,通过自学和线上讨论来进一步掌握监管动态和提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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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能力。6 月份组织全体监事和办公室人员参加“商业银行监事会工
作实务与监事要点解析及能力提升”专题培训。12 月份组织全体监
事参加市证监局组织的履职培训、考试。
    监事和监办人员调研了北京、无锡、杭州、衢州等分行和部分
下属支行,以及宁波地区高新区、海曙、余姚、镇海支行,实地了
解分支行经营管理情况,加深监事对基层机构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
    ㈤畅通沟通渠道,提升监督效果
    一是借助第三方力量,加大监督力度。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和
委外机构的合作,对于相关委托审计工作均进行事前计划、事中实
施、事后结论的沟通。
    二是加强与监督对象、事项的沟通。各专项监督工作中均及时
沟通相关问题,讨论整改方案,确保各项监督结果客观、整改均有
落实措施。
    三是开展外部交流。2021 年分别接待了绍兴银行、中信建投、
浙商银行的来访,双方就监事会运作机制和其他内部事务进行了有
效的交流;监事长带队参加中上协监委会组织的多项会议,和国内
上市企业、监管部门进行了有益的沟通交流;参加第十九届省城商
行监事会工作交流研讨会,探讨交流如何更好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
    四是内部交流渠道畅通。监事会通过工作简报、决议通知等形
式将监事会工作、会议情况向董事会、经营层进行传递;董事会通
过《要情简报》及时向监事会传递相关政策、行业动态、经营情况
等;监办和董办、办公室以联席例会方式保证各方信息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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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2 年工作展望
       ㈠进一步提高专项监督检查的有效性
       一是检查以前年度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巩固监督成效;
二是不断提高专项检查的覆盖面,2022 年计划新增普惠金融、消保
工作、数据管理类检查。一季度将对内部控制、审计履职普惠金融
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季度对财务运营、流动性风险等开展专项
监督检查,三季度对经营管理、关联交易、房地产、案防工作等开
展专项监督检查,四季度对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等开展专项监督检
查。
       ㈡深度参与各类会议和活动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及科
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同时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行务行
办会议,履行好会议监督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调研、考
察、培训活动。
       ㈢持续推进董监高履职评价
    根据优化后评价的评价办法和细则,开展对董事、监事和高管
的 2021 年度履职评价工作,并将评价情况按要求向监管部门、股东
大会报告。
       ㈣不断夯实监事会工作基础
    完善制度规章。根据监管政策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现有的制度
规章。
    扩大信息来源。在原有监事会信息收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拓
宽渠道,全面收集来自于监管部门、董事会、监事会、外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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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线、经营层及分支机构和员工等各方面的信息和动态,为监督工
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提升履职能力。通过资料查阅、同业交流、内部培训、专题学
习等方式,使监事们及时掌握我行经营管理实际,宣导监管政策和
履职要求,增强监事的履职能力,不断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
   2022 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
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董事会和高管层履职的监督和评价,持续
关注战略落地情况,履行好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
面的监督职责,为推动我行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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