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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2-12-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甬
       兴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甬兴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宁波银行”或“公司”)持续督导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宁 波银行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类股东关联方
           1、一般授信业务
           宁波银行对企业类股东关联方 2023 年一般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及债券
       承销额度控制要求为:所有企业类股东关联方(含一致行动人)一般授信敞口、
       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 140 亿元。其中,单个股东关联方一般授信敞口、债券
       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 45 亿元,债券承销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单个股东关联集团
       (含一致行动人)一般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 70 亿元,债券承销
       额度不超过 50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2 年 10    2022 年 10
                                                                   2022 年 10 月 31
序号           关联人                2023 年预计授信额度                              月 31 日债    月 31 日债
                                                                   日一般授信敞口
                                                                                      券承销余额    券投资余额
                              单个关联方一般授信敞口最高 30 亿
                              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30 亿元,债券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
                              投资敞口最高 15 亿元;
 1       限公司及关联体(含                                              21              9.5            0.1
                              单个关联集团一般授信敞口最高 50
         一致行动人)
                              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50 亿元,债
                              券投资敞口最高 20 亿元。
                              单个关联方一般授信敞口最高 20 亿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
 2                            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30 亿元,债券         7.4              -             -
         公司及关联体
                              投资敞口最高 15 亿元;


                                                       1
                                                                                      2022 年 10   2022 年 10
                                                                   2022 年 10 月 31
序号            关联人               2023 年预计授信额度                              月 31 日债   月 31 日债
                                                                   日一般授信敞口
                                                                                      券承销余额   券投资余额
                              单个关联集团一般授信敞口最高 30
                              亿元, 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50 亿元,债
                              券投资敞口最高 20 亿元。
                              单个关联方一般授信敞口最高 3 亿
                              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3 亿元,债券
         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   投资敞口最高 1 亿元;
 3                                                                        -               -            -
         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单个关联集团一般授信敞口最高 5 亿
                              元, 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5 亿元,债券
                              投资敞口最高 3 亿元。
                              合计                                      28.4             9.5          0.1

       注:债券投资余额包含债券投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DS、CRMW 等)。
           宁波银行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
       子公司 2023 年同业授信预计额度为:单个关联方同业授信额度最高 10 亿元,关
       联集团同业授信额度最高 20 亿元。同时,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对公
       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现券交易、分销业务、回购交易、
       债券借贷、专户合作类业务、承销等投行服务、三方存管、托管业务等非授信类
       业务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二)商业银行类股东关联方
           2023 年,宁波银行与持有其 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侨银行”)及关联体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预计如下:单
       个关联方同业授信额度最高 55 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50 亿元,债券投资额度
       最高 15 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信额度最高 150 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100 亿
       元,债券投资额度最高 20 亿元。同时,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对公司
       与华侨银行及关联体之间的现券交易、回购交易、全球回购主协议项下的境外债
       券回购交易、分销业务、债券借贷、同业拆借(拆入)等非授信类业务交易金额
       进行了合理预计。
           此外,宁波银行也根据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对 2023 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之
       间的内部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三)关联自然人及其关联企业
           2023 年,宁波银行对关联自然人及其关联企业最高授信敞口合计不超过 5
       亿元。

                                                      2
    二、关联方介绍
    (一)股东关联方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11 月 12 日,注册地为浙江省宁
波市鄞州区昌乐路 187 号发展大厦 B 楼 16-22 层,注册资金 55.65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
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总部位于 浙江宁
波,注册资本 30 亿元人民币,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下设全资子公司上海甬兴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2、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6 月 25 日,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段 2 号,注册资本
为 46.29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服装制造;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
投资;仓储运输;针纺织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机电、家电、电
子器材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3、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
    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1 年 12 月 30 日,注册地为宁波市
江北区车站路 15 号,注册资本为 2,315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金银饰品、
纪念币的批发、零售;金银饰品的加工(另设分支机构经营);金银制品、日用品、
五金产品、家用电器、一般劳保用品的批发、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成立于 1932 年 10 月 31 日,注册地址为 63 Chulia
Street #10-00 OCBC Centre East, Singapore 049514,注册资本 180 亿元新币。新加
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金融和财富管理服务,包
括个人业务、公司业务、投资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资金业务、
保险、资产管理和股票经纪业务等。

                                      3
    (二)关联自然人
    1、公司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2、持有或控制公司 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 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
大影响的自然人;
    3、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行和重要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
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
    4、第 1-3 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
    5、公司董事、监事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兄弟姐妹的配偶、成年子女的配
偶、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父母和配偶的兄弟姐妹;
    6、下列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持有或控制公司 5%以上股权的,或者
持股不足 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7、银保监会、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规定的其他自然人。
    三、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
    宁波银行的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
行。
    四、审议程序
    宁波银行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
议通过。宁波银行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联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列席公司重要会议、进行现场检查、查阅过往关联交易资料等方式,中
信建投证券、甬兴证券对宁波银行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其审议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
    (一)宁波银行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属于日常持续性的关联交易,
也属于公司主营的商业银行业务范畴之内,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
    (二)宁波银行已承诺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4
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对本期以及
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宁波银行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尚待股东大会审议。宁波银行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各项要求。
    综上所述,联席保荐机构对宁波银行上述 2023 年度拟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
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闫明庆                           田文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日




                                   6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樊友彪                           邱   丽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