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开展业 务中所发生的;公司将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实施办法》,对该等关联交易将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 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此基础上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允 的;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出席 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 序合规。 独立董事:胡平西、贝多广、李 浩 洪佩丽、王维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