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3-01-19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4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 年 2 月 10 日。
2.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做好必要的个人健康
防护。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 15:30 召开,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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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3 年 2 月 10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7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3 年 2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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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
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QFII、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需对第四项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宁波银行总行大厦(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议案
1.00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2.00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5.00 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
累积投票
议案 议案 6、7、8 为等额选举
6.00 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9)人
6.01 周建华 √
6.02 魏雪梅 √
6.03 陈德隆 √
3
6.04 邱清和 √
6.05 刘新宇 √
6.06 陆华裕 √
6.07 庄灵君 √
6.08 罗维开 √
6.09 冯培炯 √
7.00 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7.01 贝多广 √
7.02 李浩 √
7.03 洪佩丽 √
7.04 王维安 √
7.05 李仁杰 √
8.00 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8.01 丁元耀 √
8.02 俞德昌 √
8.03 鲍明伟 √
第一至四项、第六至八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第五项议案
为特别决议案。其中,第一、四、六、七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第六至八项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董事会换届
选举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上述议案不涉
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第七项议案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四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
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QFII、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
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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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
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2 月 8 日和 2 月 9 日(上午 9:00-11:
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办法: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邮编:315042)
联系人:童卓超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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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
流程如下:
1.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42”;
投票简称为“宁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第一至五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第六至八项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
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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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0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五、 备查文件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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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宁波召开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议案编
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100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
投票议
案
1.00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2.00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
3.00 √
监事的议案
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
4.00 √
预计额度的议案
5.00 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
累积投
票议案 议案 6、7、8 为等额选举
8
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6.00 应选人数(9)人
立董事的议案
6.01 周建华 √
6.02 魏雪梅 √
6.03 陈德隆 √
6.04 邱清和 √
6.05 刘新宇 √
6.06 陆华裕 √
6.07 庄灵君 √
6.08 罗维开 √
6.09 冯培炯 √
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7.00 应选人数(5)人
董事的议案
7.01 贝多广 √
7.02 李浩 √
7.03 洪佩丽 √
7.04 王维安 √
7.05 李仁杰 √
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外部
8.00 应选人数(3)人
监事的议案
8.01 丁元耀 √
8.02 俞德昌 √
8.03 鲍明伟 √
注:1、议案一至五是非累积投票议案,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
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
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未作选择的应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未作选择且未注明是否授权的视为无效委托。
2、议案六至八适用累积投票制投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
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六,有 9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
9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9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9 位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七,有 5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5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5 位独立董事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外部监事(如议案八,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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