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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3-02-11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0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 年 2 月 27 日。
     2.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做好必要的个人健康
防护。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 15:30 召开,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3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2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
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宁波银行总行大厦(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调整对消费金融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议案内容请见附件。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
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2 月 23 日和 2 月 24 日(上午 9:00-11:
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办法: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邮编:315042)
    联系人:童卓超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
流程如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42”;
投票简称为“宁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4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不涉及累积投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
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
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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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五、 备查文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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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3
           年 2 月 27 日在宁波召开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调整对消费金融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


                 备注:请对议案根据股东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
           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未作选择的应注明是否授权
           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未作选择且未注明是否授权的视为无效委托。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7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8
附件二:

   关于调整对消费金融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根据 2022 年 8 月 25 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向
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银消金”)增资不
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根据宁银消金近期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以上增资方
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向宁银消金增资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增
资完成后,预计宁银消金注册资本将由现在的 9 亿元人民币增加
至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
    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
按照本次增资方案,办理宁银消金增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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