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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11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8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

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在公司总行大厦16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魏雪梅董事、

刘新宇董事、贝多广董事、李浩董事、洪佩丽董事、王维安董事以

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陆华裕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陆华裕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陆华裕简历:

     陆华裕,男,1964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现任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历任宁波市财政税务局局长助理兼国

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宁波市财政税务局副局长等职;2000 年 11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公司行长;2005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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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华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374,350 股,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庄灵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庄灵君简历:

    庄灵君,男,1979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

事、副董事长、行长。庄灵君先生历任公司北仑支行行长助理,总

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分行副行长,明州支行行长,总行

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北京分行行长;2019 年 10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

公司副行长;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

司行长;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庄灵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七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

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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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陆华裕、周建华、陈德隆、刘新宇、李仁

杰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陆华裕为主任。

    (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洪佩丽、李浩、李仁杰董事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洪佩丽为主任。

    (三)风险管理委员会。李仁杰、洪佩丽、陈德隆董事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李仁杰为主任。

    (四)审计委员会。李浩、王维安、罗维开董事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浩为主任。

    (五)薪酬委员会。贝多广、洪佩丽、王维安董事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贝多广为主任。

    (六)提名委员会。王维安、贝多广、邱清和董事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王维安为主任。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魏雪梅、贝多广、冯培炯董事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魏雪梅为主任。

    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从其就任董事之日起正式

履职。

    本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

议案》,聘任庄灵君为公司行长。

    庄灵君简历同前。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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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的议案》,聘任罗维开、付文生、王勇杰、冯培炯、章宁宁为公司

副行长。

    罗维开简历:

    罗维开,男,1965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公司董事、副行长、财务负责人、首席信息官。罗维开先生历

任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科长、处长助理,公司天源支行副行长,公

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兼任营业部主任及电子银行部总经理;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0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公司副行长;2006 年 8 月至 2011 年 10 月、2017 年 4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2020 年 2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公司专职党委副

书记;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2022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

    罗维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付文生简历:

    付文生,男,1972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公司副行长。付文生先生历任上海银行办公室秘书、福民支行

行长助理、副行长(主持工作)、静安支行行长,公司上海分行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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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长、北京分行行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公司行长助理;

201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

    付文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王勇杰简历:

    王勇杰,男,1972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现任公司副行长。王勇杰先生历任农业银行宁波分行中山支行

信贷员、海曙支行中山广场办事处主任,公司灵桥支行副行长、风

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个人银行部总经理,期间兼任信

用卡中心总经理;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1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

    王勇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65,980 股,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培炯简历:

    冯培炯,男,1974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现任公司董事、副行长。冯培炯先生历任公司东门支行办公室

副主任,总行人力资源部主管、总助级高级副主管、人力资源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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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行个人银行部、信用卡中心总经

理,苏州分行行长;2015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2016 年 2 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

    冯培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章宁宁简历:

    章宁宁,女,1984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

现任公司副行长。章宁宁女士历任公司金融市场部综合管理部副经

理、资金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资金

营运中心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

    章宁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议案》,聘任罗维开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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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维开简历同前。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

息官的议案》,聘任罗维开为公司首席信息官。

    罗维开简历同前。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俞罡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俞罡简历:

    俞罡,男,1977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俞罡先生历任中共宁波市委党校经济教研室

教员;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科员、办公室主任

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律办主任;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副

处长;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俞罡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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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邮政编码:315042

    联系电话:0574-87050028

    联系传真:0574-87050027

    电子邮箱:dsh@nbcb.cn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卢军儿为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卢军儿简历:

    卢军儿,女,1970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审计部总

经理。卢军儿女士历任宁波杉杉城市信用社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

作)、业务部经理,公司鄞州支行会计科长(总会计),公司鄞州支

行业务管理部经理,公司稽核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并在此期

间,被公司委派至原宁波银监局挂职锻炼;2007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公司首

席审计官,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卢军儿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550,000 股,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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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聘任童卓超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童卓超简历:

    童卓超,男,1984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童卓超先生历任

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综合部企业管理秘书;宁波银行总行办公室品

牌管理岗、机构管理岗、机构管理部高级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

高级经理助理、高级副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

    童卓超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

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邮政编码:315042

    联系电话:0574-87050028

    联系传真:0574-87050027

    电子邮箱:dsh@nb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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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消费金融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

案》,以货币方式向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金额由不

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以公司为唯一出资人,以货币方式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一次性增资 10 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按照本次增资方案,

办理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有关事宜。

    本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在宁

波银行总行大厦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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