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3-02-28
述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的法
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
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2 月 11 日在指定媒体发出了《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该
公告载明公司拟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下午 15 时 30 分在宁波银行总
行大厦(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审
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以及出席会
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之前以公告方式
通知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