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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3-04-1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0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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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材料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材料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 2
材料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财务预算计划 ...... 3
材料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7
材料五: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材料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工作计划 ..... 13
材料七:关于调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22
材料八: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 23
材料九:关于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责任保险的议案 ................. 27
材料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办法 ................................. 28
材料十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办法 ................... 29
材料十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3
材料十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津贴办法 ............................... 34
材料十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薪酬办法 ............................. 35
材料十五: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 39
材料十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 43
材料十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46
材料十八: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48
材料十九: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 .............. 54
材料二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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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公司董事会扎实推进差异化的经营策略,统筹做好
业务经营与风险防控,持续积累比较优势,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经营
目标,发展的可持续性不断增强。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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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请

参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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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财

务预算计划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财务预算计划


                 第一部分 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公司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决策部署,

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坚守主业,坚持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

中积累差异化的比较优势,稳步实施“大银行做不好,小银行做不了”

的经营策略,用专业创造价值,主要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3,66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39%;各项

存款12,9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3.19%;各项贷款10,460亿元,比上

年末增长21.25%;实现营业收入579亿元,同比增长9.67%,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亿元,同比增长18.05%。

    一、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断提升

    2022年,公司牢记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

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政策的“时度

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积极践行普惠金融,主动为客户提供

快捷、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供给方面,公司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积极调整信贷结构,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和重点领域,特别是民营、制

造业、进出口企业。质效方面,公司紧紧围绕客户需求,不断优化国

金票投、管家系列、智慧+系列产品矩阵,降低客户融资成本,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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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精准度,提高实体经济服务水平。

    二、利润中心的商业模式持续优化

    2022年,公司围绕客户经营全生命周期,借助金融科技,持续深

化建设多元利润中心,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高质量金融服务需求。报

告期内,公司着力推动各业态融合,增强前中后台协同、业务联动协

同,打通项目、产品、销售三端,建立健全多层次产品市场对接体系,

赋能企业全生命周期成长。各利润中心紧抓数字化改革重大机遇,依

托互联网经营平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实现数据、场景

和客群本体孵化,持续升级专业经营体系。

    三、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完善

    2022年,公司继续秉持敬畏市场、敬畏风险的理念,坚守审慎经

营的风险管理文化,不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推动业务发展和风

险管控的协调统一,继续保持良好的资产质量,为全行稳健经营保驾

护航。授信审批上,借助数字化模型,强化授信政策传导和执行,准

确牵引前台业务。风险预警上,借助风控模型体系,形成全流程风控

支撑,及时预警和处置风险。公司依托金融科技支撑,持续强化风险

管理数智化水平,构筑和完善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

系,确保守住银行经营的风险底线。

    四、金融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增强

    2022年,公司继续将金融科技作为重要生产力,推动金融科技实

现数字化体系架构,赋能产品服务模式升级,促进客户覆盖面拓展。

持续实施智慧银行战略,推动银行商业模式、展业模式、管理模式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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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升级,坚持强化金融科技治理、提升数据分析支撑、夯实金融数字

化应用,为客户提供响应快、体验好、服务强的数字化综合金融服务

平台。

                 第二部分 2023 年财务预算计划

   2023 年是公司实施新三年规划的起步之年,公司将抓好各项重

点工作的执行落地,在银行业加速分化的背景下继续深化主线经

营,提升增盈利、强专业的比较优势,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执行落

地,推动银行稳健可持续发展。2023 年总体预算安排如下:

   公司各项规模和盈利指标保持平稳增长,总资产增长 8%,各项

存款增长 10%,各项贷款增长 12%,净利润增长 8%,不良率、资本

充足率、拨贷比等其他主要监管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为推动上

述预算目标实现,公司将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推动,确保预算目标

顺利达成。

   一、借助科技赋能,推进数字化经营转型

   公司立足数字化转型基础,围绕“科技+专业”的赋能体系,

持续推动产品和系统迭代升级,通过开放银行服务企业和政府“系

统化、数字化、智能化”的转型需求,发挥金融科技组合创新的乘

数效应,用专业为客户创造价值。

   二、升级商业模式,构筑综合经营护城河

   公司围绕客户经营全生命周期,积极探索综合化经营模式,满

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高质量金融服务需求。通过依托互联网经营平

台,实现数据、场景和客群的孵化,不断提高各利润中心专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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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促进盈利来源更加多元。

   三、优化管理模式,助力员工产能提升

   公司坚持融合创新,通过依托宁波银行知识库、知识图谱、员

工带教、全员访客等载体,打造适应银行业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

通过构建各领域大数据分析体系,用数据赋能经营决策,持续提升

营销精准度,助力员工产能释放。

   四、强化风险管理,确保银行稳健经营

   公司坚持“控制风险就是减少成本”的理念,将守住风险底线

作为最根本的经营目标,持续完善全面、全员、全流程的风险管理

体系。在坚持统一的授信政策、独立的授信审批基础上,进一步完

善风险预警、贷后回访、行业研究、产业链研究等工作机制,持续

提升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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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 2022
年度会计报表,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0,398 百万元,加上
2021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55,612 百万元,扣除 2021 年度优先股股
息 757 百万元,扣除 2021 年度应付普通股股利 3,302 百万元,扣
除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金 3,150 百万元,2022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为 68,801 百万元。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正常有序、财务运作规范稳
健,公司有理由相信未来有能力足额支付 2022 年度的股息。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 2022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2,040 百万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
20 号)规定,按公司 2022 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 1.5%差额提取一般
准备金 2,993 百万元;
    三、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
现金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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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五: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审
计费用。2023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323 万元(其中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5 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基本持平。


    附件:2022 年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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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2 年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总结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2022
年年度合并及公司的财务报告委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出具审计报告。财务
报告的内部控制委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分三阶段进行,并
全部顺利完成:
    一、预审阶段(2022 年 9 月至 2022 年 12 月底)
    (一)制订了整体审计计划。
    (二)了解集团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并进行了测试:通过从控
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等方面来
了解和评价集团企业层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了解集团的主要业务流程并进行了内部控制测试。
    (四)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
品审阅:评估并测试与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
划和资管产品审批、贷投后管理、信用评级、押品管理以及减值测
试相关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相关的数据质量和
信息系统,采用风险导向的抽样方法,从集团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
客户贷款和垫款及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
和资管产品清单中选取样本执行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审阅程序,基于贷投后调查报告、债务人
的财务信息、抵押品价值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可获取信息,分析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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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还款能力,评估对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
划和资管产品五级分类的判断结果。
    (五)信息系统测试:普华永道信息技术风险咨询和审计部门
专业人士对以下范围进行了测试:1、复核集团的主要业务、财务
信息系统的 IT 一般控制;2、复核根据审计策略计划拟依赖的核心
业务系统三代、柜员系统二代、信贷管理系统二代、核心业务系统
四代、远程业务管理系统、远程核算系统、企业票据中心系统、同
业票据中心系统、信用卡核心系统、国际结算系统、资金系统二代、
财务估值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二代、零售内部评级系统、内部评级
系统、新会计准则减值系统、租赁准则管理系统、交易级大总账系
统等;3、协助进行记账分录测试中的数据处理。
    (六)对重大会计和审计事项进行了初步了解。
    二、年审阶段(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初)
    (一)更新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
管产品审阅:基于集团预审阶段和年审阶段间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的变动情况,按照一定条件新
增部分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
审阅样本,并更新了预审阶段已抽取的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审阅样本,评估管理层采用的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方法论以及相关参数的合理性,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
失率、风险敞口、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等;评估管理层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时采用的前瞻性信息,包括宏观经济变量的预测和多个宏观情
景的假设;评估并测试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关键控制,包括模型变
更审批、模型表现的持续监测、模型验证和参数校准等,评估并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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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了与集团信用风险敞口和减值准备相关披露的控制设计和执行
的有效性,在审核按照会计准则确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同时,考虑
监管当局对银行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监管要求。
    (二)更新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测试:重新了解集团重大交易
类别流程并进行更新,并将测试样本更新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实质性测试:在考虑重要性水平的基础上,对于重要财
务报表科目的综合风险进行评估及选取适合的审计策略,执行必要
的实质性审计程序,获取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为发表审计意见
提供基础。
    (四)再次评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实质性程序
发现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该评价所考虑的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实质性审计程序所发现的错报、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结构化主体的合并考虑、金融工具估值、同业投资业务、债券投资
业务、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披露、税务事项、监管关注问题等。
       三、审计总结和报告阶段(2023 年 3 月初至 2023 年 4 月初)
    (一)对审计结果进行沟通:与集团管理层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以及注意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沟通。
    (二)出具审计报告:在报告阶段,评价了集团的财务报表是
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反映了贵
集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
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配套规范,对集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出具了审计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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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驻集团审计前,集团要求事务所就 2022 年
年度审计计划向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并提交了
年度审计计划和相关资料。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
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实施
审计程序,并要求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约定时限提交
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3 月初提交了审计报告初稿,
并于 2023 年 4 月初提交了审计报告终稿。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过程,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会计师

事务所能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坚持独立审慎原则,充

分考虑审计风险,实施必要的和适当的审计程序,清楚表达对集团

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的整体意见,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

告,并提出了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集团委托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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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工作计划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工作计划

    现将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工作计划报告如
下:
       一、严格执行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公司 2022 年度对关联交易控制要求如下:
    ㈠在坚持不得优于其他自然人同类业务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办
理关联自然人贷款业务;
    ㈡对关联自然人最高授信敞口合计不超过 5 亿元。
    ㈢对企业类股东关联方 2022 年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及债
券承销额度控制要求为:所有企业类股东关联方(含一致行动人)
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 140 亿元。其中,单个股东关
联方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 45 亿元,债券承销额度不
超过 30 亿元;单个股东关联集团(含一致行动人)授信敞口、债
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 70 亿元,债券承销额度不超过 50 亿元。
    ㈣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体控制要求为:单个关联方同业授信额度最高 10 亿元,关
联集团同业授信额度最高 20 亿元。集团非授信类业务累计发生额
最高 2000 亿元。
    ㈤对商业银行类股东关联方控制要求为:单个关联方同业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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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最高 55 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50 亿元,债券投资额度最高
15 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信额度最高 150 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
高 100 亿元,债券投资额度最高 20 亿元。集团非授信类业务累计
发生额最高 600 亿元。
    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洪佩丽、李浩、
王维安 3 名独立董事组成,洪佩丽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

    2022 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

的议案》、《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过渡期内关联交易整改计划》、

《关于调整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工作计划》、《关

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二季度关联方名单管理情况报

告》、《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关联方名

单管理情况报告》九项议案。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定期检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及时根

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定期审阅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包括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月

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确保关联交易符合 2022 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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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授信业务审批流程

    根据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

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 1%以上,或累计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 5%

以上的交易。本行与单个关联方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标准后,

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每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 1%以上,则应

当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除预计额度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

外,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

审批。

    一般关联交易是指除重大关联交易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按照

本行内部管理制度和授权程序审查,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备案。
    对于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
关联交易协议等,难以按照上述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
东大会审议的,可以在公司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按类别对公司
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根据预计结
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批。本行与同一关联方之间长期持续
发生的,需要反复签订交易协议的提供服务类及其他经银保监会认
可的关联交易,可以签订统一交易协议,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四、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㈠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关联自然人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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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联自然人统计口径包括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和重要分

       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

       或决策权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本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2022年末,本行关联自然人贷款业务余额2,367万元,存款业

       务余额59,298万元,利息支出合计241万元。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

       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坚持商业原则,未优于其他客户,符合公

       司对关联自然人授信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2.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30 万元(含)以上交易情况
            根据证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22 年关联自然人
       与公司未发生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交易。
            ㈡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股东关联方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⑴一般授信业务
            截至 2022 年末,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三家股东关联方及关联
       体一般授信敞口合计 295,552.12 万元,债券承销业务余额合计为
       95,000 万元,债券投资余额 1,000 万元。从上述统计数据看,三
       家股东关联方授信符合我行 2022 年度关联授信控制的目标和要
       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22 年末                2022 年末             2022 年末
序号               关联人
                                          一般授信敞口           债券承销业务余额        债券投资余额
 1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210,308.77                  95,000                1,000
 2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85,243.34                      -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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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                       -
                    合计                      295,552.12                  95,000                1,000
            注:债券投资余额包含债券投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DS、CRMW 等)。

             ⑵同业授信业务

             截至 2022 年末,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甬兴证券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同业授信余额为 0。
             2.股东关联方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⑴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我行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甬

    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累计发生额为 363.98 亿

    元,其中,现券交易 3.80 亿,分销业务 92.57 亿元,专户合作类

    业务 267.61 亿元,三方存管、托管业务 0.0003 亿元,符合我行对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要求。
                                                                                      单位:亿元
      序号 业务名称                2022 年预计交易累计发生额        累计发生额       业务余额
        1     现券交易                       500                        3.80              -
        2     分销业务                       250                       92.57          100.07
        3     回购交易                       600                          -               -
        4     债券发行                       250                          -               -
        5     债券借贷                       100                          -               -
        6     专户合作类业务                 299                       267.61         219.69
        7     承销等投行服务                 0.5                          -               -
        8     三方存管、托管业务             0.5                       0.0003         0.0003
        9     预留额度                        0                           -               -
               预计总额度                    2000                      363.98         319.76
            注:调整预留额度 99 亿元至专户合作类业务。

             ⑵存款、服装采购类等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①存款业务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三家股东关联方在我行存款余额合计为
    191,314 万元,利息支出合计 855 万元。具体如下:宁波开发投资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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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存款余额 68,175 万元,利息支出 680 万元,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存款余额 119,996 万元,利息支
    出 173 万元,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存款余额
    3,142 万元,利息支出 2 万元。
             ②服装采购等业务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我行与关联方发生服装采购、暖气费等非授
    信类业务合计 6,506 万元,主要为服装采购费 6,027 万元,暖气费
    364 万元,中标服务费 37 万元等。
             上述关联交易,采购价格遵循商业原则,不存在关联交易定价
    不公允的情形。
             3.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⑴经统计,2022 年发生一般关联交易 743 笔,金额 213.47 亿
    元,其中交易金额占我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以上的一
    般关联交易 2 笔,金额 14.5 亿元,明细如下:
                                                           期限
业务类型           产品         企业名称   金额(亿)                  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天)
非授信业务     专户合作类业务   甬兴资管     6.60          3424         -        2022/2/28    2031/7/15
非授信业务     专户合作类业务   甬兴资管     7.90          3368         -        2022/4/25    2031/7/15

             ⑵经统计,2022 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180 笔,金额 268.05 亿
    元。
             4.与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的交易情况
             ⑴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我行给予新加坡华侨银行同业授信额度为人
    民币 24 亿元,风险敞口为 0.16 亿,其中预清算 0.16 亿元;债券
    投资额度 1 亿元,债券投资余额为 0。我行给予华侨永亨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同业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9 亿元,风险敞口为 2.30 亿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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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其中票据 2.30 亿元;债券承销额度 40 亿元,债券承销业务余
额为 22.87 亿元;债券投资额度 11 亿元,债券投资余额为 7 亿元,
符合我行对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授信业务的控制要求。
       ⑵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我行与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

务累计发生额为 26.9 亿元,其中现券交易 14.2 亿元,分销业务

11.7 亿元,债券借贷 1 亿元,符合我行对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

联体非授信业务的控制要求。
                                                                                  单位:亿元
序号       业务名称        2022 年预计交易累计发生额           累计发生额           业务余额
 1      现券交易                     100                          14.2                  -
 2      回购交易                     100                            -                   -
 3      GMRA 项下回购                100                            -                   -
 4      分销业务                     100                          11.7                28.54
 5      债券借贷                     100                            1                   -
 6      同业拆借(拆入)             100                            -                   -
       预计总额度                    600                          26.9                28.54

       ⑶新加坡华侨银行同业存放业务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在我行存款余额

3,193 万元,利息支出 35 万元。

       ⑷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经统计,2022 年我行与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关联体发生关联交

易共 1199 笔,金额 299.09 亿元。
       5.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我行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关


                                           1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坚持商业原则,未优于其他客户,符合
公司关联交易的控制要求。
    ㈢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的授信余额合计为 6.68
万元,债券承销业务余额 0 万元,债券投资余额 0 万元;存款余额
2,621 万元,利息支出合计 46 万元;数码产品、电工工具采购费
62 万元。
    2.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⑴经统计,2022 年发生一般关联交易 55 笔,累计发生额 0.18
亿元,其中交易金额占我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以上的
一般关联交易 0 笔,金额 0 亿元;
    ⑵经统计,2022 年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我行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坚持
商业原则,未优于其他客户,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的控制要求。
    五、2023 年工作计划
    ㈠根据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 号)和《宁波银行关联交易管
理实施办法》,持续规范、完善我行关联交易管理。
    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方面,如当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
超过预计额度的,在预计范围内无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如
新发生一笔日常关联交易后,使得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可能
超出预计额度的,需对当年预计额度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董事会或

                              2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开展该笔交易;除采取预计额度管理的
日常关联交易外,其他关联交易应严格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制
度进行逐笔审批。本行与同一关联方之间长期持续发生的,需要反
复签订交易协议的提供服务类及其他经银保监会认可的关联交易,
可以签订统一交易协议。每年核定的非授信类业务纳入统一交易协
议范围,与年度预计额度一起上报董事会审议。
    ㈢对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的要求,控制各项业务预计额度和对单一子公司的总预计额度。
    ㈣对所有关联方授信业务,严格执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第三十八条要求: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
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10%。本行对单个关联法
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季
末资本净额的 15%。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
季末资本净额的 50%。计算授信余额时,可以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
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本行对非同业单
一关联方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 15%,对一组非同业
关联方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 20%,对同业单一关联
方或集团关联方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 25%。
    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将继续根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
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按照银保监会、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本行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材料,
并按照其要求进行报告和披露。



                               2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七:关于调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需要及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公司对 2023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6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9)。




                             2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八: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

行)》(银保监发〔2021〕43 号)要求,我行开展了 2022 年度大

股东评估工作。现将具体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行大股东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保监

发〔2021〕43 号)定义,我行大股东包括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二、股东资质情况

    2022 年,我行大股东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

约能力,在我行授信未发生风险,不存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且同一股东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

行的数量均未超过 2 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

    三、财务状况

    2022 年,我行大股东经营业绩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抗风险

能力较强。

    (一)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宁波市重要的国有资产经营和

管理公司,主要业务为对宁波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

能源电力项目、基础产业以及符合宁波市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经济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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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和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开发、投资和经营管理。2022 年前三季

 度,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7.40 亿元,同比

 增长 41.69%;实现净利润 36.25 亿元,同比增长 29.56%,整体盈

 利能力良好。截至 2022 年 9 月末,资产负债率 54.62%,负债水平

 未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是东南亚资产规模居前的金融服务

 集团,主要提供全方位的商业银行业务及专业的金融和财富管理服

 务,业务板块包括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2022 年前三季度,新加

 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6.74 亿新元,同比上升 7.81%;

 实现净利润 44.42 亿新元,同比上升 14.34%,整体盈利能力良好。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不良贷款率 1.2%,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5.1%,

 各项指标良好。

        四、所持股权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我行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权数量         持股比例     当年变动情况     限售股份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          (股)         (股)
 1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37,489,845         18.74            0                 0
 2      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1,233,993,375         18.69            0           75,819,056

       注: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QFII 同时持有我行股权 87,770,208 股。


        我行高度重视股东股权质押行为的管理,根据法规严格控制股

 权质押比例。2022 年,我行大股东均未出现质押我行股份的情况。

        五、上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我行与大股东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诚实信用、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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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关联交易数量和规模符合

我行关联交易控制限额和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关联法人                          授信          债券承销        债券投资

 1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210,309         95,000           1,000

 2       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24,600          228,700         70,000

       (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截至 2022 年末,我行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累计发生额为 363.98 亿

元;与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累计发生额为 26.9

亿元。

       六、行使股东权利情况、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

       我行大股东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股东大

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行使出资人权利,支持我行的合法经营,未出

现滥用股东权利干涉我行正常经营管理或以其它形式损害存款人、

商业银行以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行大股东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义

务,定期向我行报送信息,积极履行股东承诺,遵守我行关联交易、

股权质押等方面的规定。

       我行已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

大股东出具正式的书面承诺。截至目前,我行大股东均已作出书面

承诺。大股东均严格遵照股东承诺要求,积极履行承诺事项,未发

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2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七、落实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情况

    我行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章程,

细化股东义务、股东承诺等相关要求。截至目前,我行大股东均严

格落实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条款的要求,切实履行相关责任义务,

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经评估,我行大股东资质符合要求,财务状况稳健,积极履行

承诺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落实公司章程各项规定。我

行将持续做好对大股东的评估,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监管部门。




                             2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九:关于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责任保险的议案


         关于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实施责任保险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
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
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
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
外。
    公司为减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非主观
原因而产生的赔偿风险,根据国内各上市银行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实施责任保险情况,建议对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实施责任保险,期限自 2023 年 8 月至 2026 年 8 月,年保险金
额为 3000 万人民币,年保险费用控制在 50 万元人民币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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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办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办法


   根据公司章程,现制订董事津贴办法:
    一、董事津贴办法
   (一)独立董事年津贴税前 35 万元。
   (二)非执行董事年津贴税前 10 万元。
    二、津贴办法实施期限
   本办法在本届董事会期限内实施。




                            2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十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办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
                       薪酬办法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治理整体效能,

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依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

(银监发〔2010〕14 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

(银监发〔2012〕34 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薪酬办法制定原则

    (一)薪酬机制与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

    (二)薪酬激励与公司竞争能力相兼顾。

    (三)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相适应。

    (四)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协调。

    二、薪酬构成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总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同时

与各自职位系数和履职状况的得分情况挂钩。

    总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职位系数×履职状况得分

    (一)基本薪酬为年度基本收入,按年收入 120 万元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当年经营管理考核结果确定,按当年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基准比率和综合奖惩比率来提取。

    1、基准提取比率:按考核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万

                            2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分之 0.5 比率提取。

    2、综合奖惩提取比率:指在基准提取比率基础上可以增加或

减少的比率,包括经营状况指标奖惩比率、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奖惩

比率、企业价值奖惩比率、监管评级奖惩比率四个部分组成。

    三、绩效薪酬递延及追索扣回规定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绩效薪酬的 55%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

且延期支付期限原则上为 3 年, 三年支付的比例分别是延期支付余

额的 30%、30%和 40%。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绩效薪酬追索扣回适用如下规定:

    ㈠ 可以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绩效薪酬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追回向董事长、副董事长超

额发放的所有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性报酬:

    ⑴发生财务报表重述等情形,导致绩效薪酬所依据的财务信息

发生较大调整的;

    ⑵绩效考核结果存在弄虚作假的;

    ⑶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绩效薪酬或擅自增加薪酬激励

项目的;

    ⑷其他违规或基于错误信息发放薪酬的。

    ㈡ 应当追回全部绩效薪酬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追索扣回公司董事长、副董

事长相应期限内的全部绩效薪酬:

    ⑴ 重要监管指标严重不达标或偏离合理区间的;


                              3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⑵被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其他金融监管部门采取接管等

风险处置措施的;

    ⑶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对金融市场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⑷其他对我行财产、声誉等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㈢ 视情况追索扣回

    对于董事长、副董事长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情形的,根据

情形轻重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部分直至全部绩效薪酬。薪酬追

索扣回比例根据造成的损失以及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确定。

    ⑴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且波及范围特别大,公司有

权将相应期限内绩效薪酬的 20%追回。

    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公司有权将相应期限内绩效

薪酬的 10%追回。

    ⑶造成较小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公司有权将相应期限内绩效

薪酬的 5%追回。

    四、其他考核说明

    (一)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绩效薪酬根据上述考核后超

过其基本薪酬 3 倍的,按 3 倍计发。

    (二)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绩效薪酬还须结合风险成本

控制指标,有一项指标未得分的,绩效薪酬不得超过上年水平;有

两项及以上指标未得分的,绩效薪酬在上年基础上实行下浮。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绩效薪酬下浮幅度应明显高于平均下浮幅度。

    (三)本办法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实施,在实施中遇监管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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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境或市场环境变化则需对本办法进行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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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十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监管部门赋于的各项职责,坚持“不缺位、不错位、不
越位”原则,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对公司财务运行、内部控制、风
险管理、合规经营、普惠金融、“两会一层”履职等情况进行了全
方位监督,积极维护股东、员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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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十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津贴办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津贴办法


   根据公司章程,现制订监事津贴办法:
    一、监事津贴办法
   ㈠外部监事年津贴税前 30 万元。
   ㈡其他监事年津贴税前 8 万元。
    二、津贴办法实施期限
   本办法在本届监事会期限内实施。




                            3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十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薪酬办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薪酬办法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治理整体效能,

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依据银监会《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

指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一、薪酬办法制定原则

    (一)薪酬机制与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

    (二)薪酬激励与公司竞争能力相兼顾。

    (三)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相适应。

    (四)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协调。

       二、薪酬构成

    监事长的总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同时与职位系数

和履职状况的得分情况挂钩。

       总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职位系数×履职状况得分

    (一)基本薪酬为年度基本收入,按年收入 120 万元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当年经营管理考核结果确定,按当年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基准比率和综合奖惩比率来提取。

    1、基准提取比率:按考核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万

分之 0.5 比率提取。

                              3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综合奖惩提取比率:指在基准提取比率基础上可以增加或

减少的比率,包括经营状况指标奖惩比率、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奖惩

比率、企业价值奖惩比率、监管评级奖惩比率四个部分组成。

    三、绩效薪酬递延及追索扣回规定

    公司监事长绩效薪酬的 55%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

期限原则上为 3 年, 三年支付的比例分别是延期支付余额的 30%、

30%和 40%。

    公司监事长绩效薪酬追索扣回适用如下规定:

    ㈠ 可以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绩效薪酬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追回向监事长超额发放的所

有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性报酬:

    ⑴发生财务报表重述等情形,导致绩效薪酬所依据的财务信息

发生较大调整的;

    ⑵绩效考核结果存在弄虚作假的;

    ⑶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绩效薪酬或擅自增加薪酬激励

项目的;

    ⑷其他违规或基于错误信息发放薪酬的。

    ㈡ 应当追回全部绩效薪酬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追索扣回监事长相应期限内

的全部绩效薪酬:

    ⑵ 重要监管指标严重不达标或偏离合理区间的;




                               3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⑵被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其他金融监管部门采取接管等

风险处置措施的;

    ⑶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对金融市场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⑷其他对我行财产、声誉等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㈢ 视情况部分追索扣回

    对于监事长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情形的,根据情形轻重追

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部分直至全部绩效薪酬。薪酬追索扣回比例

根据造成的损失以及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确定。

    ⑴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且波及范围特别大,公司有

权将相应期限内绩效薪酬的 20%追回。

    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公司有权将相应期限内绩效

薪酬的 10%追回。

    ⑶造成较小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公司有权将相应期限内绩效

薪酬的 5%追回。

    四、关于考核的特殊说明

    (一)公司监事长的绩效薪酬根据上述考核后超过其基本薪酬

3 倍的按 3 倍计发。

    (二)公司监事长绩效薪酬的 55%应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

延期支付期限原则上为 3 年。

    (三)公司监事长绩效薪酬还必须根据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如

有一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绩效薪酬不得超过上年水平;如有

两项及以上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绩效薪酬在上年基础上实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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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浮,公司监事长绩效薪酬下浮幅度应明显高于平均下浮幅度。
   (四)本办法在本届监事会任期内实施,在实施中遇监管环
境或市场环境变化则需对本办法进行修定。




                            3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十五: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

价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和董事履职评价细则》和《宁波辖内法人银行董事履职行为负面
清单(试行)》等有关要求,监事会履职评价小组对公司董事会和
14 名董事 2022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内容
    对董事会和董事的履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履行
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
履职合规性、履职业绩。
    二、评价方法
    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履职评价小组,采取调查问卷方
式,邀请有关人员对董事会和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同时,每位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自评,5 名独
立董事进行交叉互评。在此基础上,根据履职要求和实际履职情况,
评价小组对董事逐一进行评价。
    三、总体评价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14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下
                               3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设 7 个专门委员会。2022 年,董事会共组织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 4 次、临时会议 2 次;
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1 次。每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议议事
规则的规定。全体董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守法依规,勤勉尽责,
审慎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相关专门委员会等会议,
认真充分审议议案,发表全面、专业、独立的审议意见,有效保障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各位董事能按照积极参加各项履职
能力、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培训,并深入业务一线考察调研,在公
司的工作时间均达到或超过了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要求。
    公司董事会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专业性,密
切关注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紧跟国家各项宏观政策,扎实推进差异
化的经营策略,围绕“专注主业,服务实体”的经营理念,持续完
善“科技+专业”的赋能体系,妥善应对各类风险和挑战,确保公
司稳健发展。
    一是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准。董事会不断健全制度体系,严格
对照外部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并对有关
党的领导、股东义务、关联交易管理等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全体
董事积极履职,认真审议,审慎决策,保持了治理机制的良好运转。
同时确保各类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及时准确的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
况,并积极组织基层调研活动,进一步加深了解业务,有效提升了
董事履职质效。
    二是确保三年规划圆满收官。董事会立足公司发展实际,通过
金融科技赋能,加速商业模式转型升级,构筑核心竞争力,逐步形

                              4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成了专业经营、科技经营、数据经营的体系。董事会始终秉持审慎
的风险管理理念,公司资产质量继续保持良好,不良率继续保持上
市银行最低水平,案防体系、员工关爱体系进一步完善,同时积极
践行从科技赋能到科技引领的理念,紧密围绕行业数字化转型趋
势,全面深化金融科技融合创新,为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和有力支撑。
    三是不断优化资本统筹管理。董事会强化资本约束理念,优化
资本配置和业务结构,加快推进“轻型银行”战略转型,公司资本
充足率相关指标继续保持在行业较好水平。同时在不断增强内源性
资本补充能力的基础上,多维度开展资本补充工作,公司风险抵御
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动能进一步提升。
    四是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强化全面风险管理,通过
制订或修订各类产品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专项制度,不断推进风
险管理的智能化转型,依托金融科技为风险管理提质增效。同时董
事会始终关注各类风险排查工作,定期听取相关应对策略,并严格
按照监管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风控
到位。此外,董事会还每年审议业务恢复计划,保障关键业务和服
务不中断。
    五是切实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严格落实信息披露要
求,持续提升公司透明度,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持续
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丰富市场沟通形式,积极通过多重渠道
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及时回应市场关切,有效增进了投资者对
公司认同感。信息披露工作连续 14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考核中被评为最高等级 A,居上市公司前列。

                            4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六是树立企业良好公众形象。董事会始终秉承“公平诚信,善
待客户,关心员工,热心公益,致力环保,回报社会”的社会责任
观,全面加强党建,将经营行为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服务实体经
济,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深化普惠金融,推
进绿色信贷,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关注员工发展,始终坚守
发展初心。
    四、评价结果
    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细则》等有关法规制
度,以及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情况,董事会和董事 2022 年度履
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4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十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

价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

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和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

履职评价细则》等有关要求,监事会履职评价小组对公司监事会和

7 名监事 2022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内容

    对监事会和监事的履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监事的坚持党的领

导、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

德水准、履职合规性等。

    二、评价方法

    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履职评价小组,采取调查问卷方

式,邀请公司有关人员对监事会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职工监事和股

东监事对 2022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自评,3 名外部监事进行交叉互

评。在此基础上,根据履职要求和实际履职情况,评价小组对监事

逐一进行评价。

    三、总体评价

    2022 年,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监管机构各类指

                            4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引、本行《章程》及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体系,全面落实各项监督工作,为我

行业务稳健发展、强化风险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积极的

促进作用。

    落实监督职能:一是组织各类监事会会议,履行会议审议职责。

2022 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7 次,审议与风险控制、合规经营、关联

交易、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财务运行、资本管理、履职评价等

33 项议案,听取了发展战略、机构规划、风险模型、普惠金融等

65 项议案。通过监事会会议把监督职责融入公司经营的全流程管

理;二是开展专项监督,2022 年监事会持续开展对公司财务管理、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监管重点关注的领域开展专项的监督检

查。年度内完成了全面风险管理、合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

运营、内审履职、资本管理履职、业务连续性、反洗钱、绿色信贷

等 10 个专项检查监督项目,根据检查情况向管理层发送相关建议

要求。同时监事会对 2021 年的 12 个专项检查项目整改情况进行跟

踪,督促责任部门进行整改情况自查,确保所有整改落实到位;三

是督促整改,年内针对监管部门的检查意见,监事会分别召开了关

于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暨信贷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场检查意见的

整改督查会议、2021 年度监管意见整改督查会议、“巩固治乱象深

化强监管”半年度和年度工作整改督查会议,监事会跟进相关责任

部门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有效地推进了整改工作的进度。

    开展履职评价:监事会不断完善、优化评价内容,对评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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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和调查问卷内容进行了持续的完善。另一方面加强与董办、办

公室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评价对象的履职档案,确保评价依据

的真实性、有效性。同时监事会坚持离任审计制度,年内及时进行

三位高管的离任审计,做到审计工作高效、公正。

    第七届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 3 名,股东监事

1 名,职工监事 3 名。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会主任均由外部监事担任,监事会架构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

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监事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有关制度,积极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各位监事参加监事会会

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临时会议等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发展战

略、财务运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关联交易等各项议案,独立

发表意见建议,努力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职工监事还向公司职工代表选举大会进行述职。各位监事

积极参加分支行调研考察,重视审阅公司各类定期报告和监事会工

作简报,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协会和其他专业机构组织的集中培训和

线上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每位监事在公司工作时

间均超过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规定时间。

    四、评价结果

    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细则》以及监事会

和监事履职评价情况,监事会和监事 2022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

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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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十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细
则》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监事会履职评价小组对公司高级管理层
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
告如下:
    一、评价内容
    对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坚持
党的领导、遵规守法情况、勤勉尽职情况、管理业绩和经营业绩。
    二、评价方法
    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履职评价小组,采取调查问卷方
式,邀请公司有关人员对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
评议。同时,每位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2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自评。
在此基础上,根据履职要求和实际履职情况,评价小组对高级管理
人员逐一进行评价。
    三、总体评价
    高级管理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
自觉接受监事会的工作监督,落实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意见建议,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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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2022 年,全行经营上“增结算做代发”
工作主线不断深化,管理上“科技+专业”赋能持续完善,确保
2020-2022 三年发展规划圆满收官,顺利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
经营指标。
    四、评价结果
    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评价办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评价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以及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评价情况,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履职评价
结果均为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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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十八: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

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们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17 日采用查

阅资料等方式,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资本管理的治理架构及相关制度
    ㈠治理架构

    公司资本管理治理架构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监事会、

总行各业务部门以及分支机构。其中: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首要

职责,负责管控资本规划及资本充足率管理,确保资本充分覆盖主

要风险;高级管理层负责根据业务战略和风险偏好组织实施资本管

理工作,确保资本与业务发展、风险水平相适应,落实各项监控措

施;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资本管理中的履职情

况。董事会办公室、总行财务会计部、风险管理部、合规部、科技

部等各业务条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具体资本管理监控工

作;审计部负责资本充足率指标的日常检查和审计,检查各项资本

管理机制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2022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能有效地履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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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确保了全行资本充足情况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㈡政策制度

    1、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宁波

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作为资本充足评估及资本充足率管理的纲领

性文件,并发布了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包括《宁波银行经济资本

管理办法》、《宁波银行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管理办法》、《宁

波银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管理办法》、《宁波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计

量管理办法》、《宁波银行资本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宁波银行

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制度涵盖了治理架构

及职责分工、资本规划、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资本应急管理、资

本充足率计量、报告及披露等方面。制度中有明确的资本管理要求:

    (1)明确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2)明确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总资本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其

它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
    (3)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

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各

级资本充足率要求如下:

    ①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5%。

    ②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6%。

    ③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

    2、2022 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监管要求变化及内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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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先后修订并印发了《宁波银行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管

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二、资本管理情况
    ㈠资本中长期规划与短期预算

    1、中长期资本规划。公司于 2021 年制定了《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长期资本规划(2022 年-2024 年)》,明确了中长期资本

规划目标,2022 年至 2024 年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

一级资本充足率目标值分别为不低于 12%、10%、9%。该规划目标

符合监管要求,能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及保持良好的风险抵御能力的

需要。

    2、资本充足率预算。公司年初以 2022 年财务预算为基础编制

了 2022 年资本充足率预算,预计公司 2022 年末资本充足率 14.84%,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4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51%,资本充足率

预测值满足监管要求。同时,制定了全年经济资本预算,从表内及

表外、子公司及业务条线等角度制定经济资本预算安排。

    ㈡风险评估

    公司按照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

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同时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设立主要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标准,客观审慎评估包括信用风险、市

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在内的各类风险。

    ㈢资本充足率评估和报告披露

    1、公司按要求系统性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各类风险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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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以满足资本计量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等工作的需要,内部资

本充足评估由实质性风险评估、资本充足预测和压力测试等部分组

成。

    2、总行财务会计部对公司资本充足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每月

监测风险加权资产的变动情况,关注风险加权资产构成;每季度形

成资本充足率情况评价报告,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董事会每年至

少一次审议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在风险

评估和计量方面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集中度风

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及战略风险,确保

公司资本充足率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3、公司按季向监管机构报送《G40 资本充足率汇总表》等资

本管理相关的 1104 报表。在对外公告的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披

露各类重要风险的管理目标、政策、流程,以及各级资本充足率、

资本构成、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及原因等内容。

    ㈣资本管理的压力测试及应急管理

    1、公司根据《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要求,搭建了全行压

力测试体系,制定了《宁波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2022 年,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数据为基准实施了集团合并范围全面风险压

力测试工作,评估在轻、中、重度压力情景下公司资产质量及资本

充足率面临的情况。压力测试结果表明,在重度情景下,2022 年、

2023 年、2024 年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0.61%、10.87%、

10.84%;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1.63%、11.87%、10.63%;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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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足率分别为 15.51%、14.65%、14.04%。测试结果表明,在压力

冲击下集团的资本充足率仍高于监管要求,整体风险抵御能力较

强。

    2、公司制定了资本应急预案,设计了资本应急管理的职责分

工、预警体系及应急响应流程,明确了Ⅰ、Ⅱ、Ⅲ级资本应急响应

的触发条件、牵头负责部门、应急响应措施及应急处置报告的汇报

路径,应急管理预案符合各类监管制度及法规要求。

    ㈤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要求审计部每年将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和内部资本

充足率评估程序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计划。2022 年,审计部出

具了《关于本行资本管理专项审计的意见书》,提出了完善制度、

提升压力测试的工作机制方面等审计意见,相关部门收到审计意见

后积极落实整改。

       三、评估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本管理治理架构及政策制度体系,各

治理主体能够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各项资本管理工作。资本管理工作

已涵盖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资本规划与配置、资本监控与计量、

压力测试、应急管理、资本充足率计量等各项内容,相关工作能够

有序按时开展,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 2022 年 8 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220 亿元人

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补充公司的二级资本,并在 2022 年 12 月赎回

100 亿 2017 年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较好地提升了资本充足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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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截至 2022 年末,公司资本充足率 15.18%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7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9.75%,指标均达到年初计划要求。

    四、相关建议
    ㈠及时调整、完善资本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推出,将正式开启巴塞尔Ш协议在国内

的实施落地,新的资本管理办法将于 2024 年开始施行。建议公司

积极关注资本管理办法推进进程,做好资本管理制度修订准备工

作,保证相关制度符合监管要求。
    ㈡做好数据维度扩展工作。根据新的资本管理办法,按新标准
法计量规则会涉及到各类监管参数映射,包括风险分组、风险权重、
相关性系数等。建议公司重新梳理目前数据来源及数据质量,并更
新现存数据集市或数据结构;提升系统支撑能力,以支持实现精准
的资本计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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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十九: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

见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公
司监事会监事审阅了所有审计报告,形成如下意见:
     普华永道是国内具有良好信誉和较强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应资格和专业能力。
普华永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并按照国内会计准则
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实施审
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普华永道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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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
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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