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纬通信:关于201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6-12-20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 2016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6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并于 11 月 30 日作出了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的有关规定,通
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16 年 5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 2016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
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16 年 5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6 年 12 月 9 日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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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自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傅乐民先生通过招商证券“招
商资管增持宝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编号:(DX)招资—浦发—合同 2015 第
46 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5,1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1.99%,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买卖方向 变更股数(股)
1 傅乐民 董事长、董事 2016.9.19 买入 1,800,000
2016.9.20 买入 3,300,000
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就该次股份增持发布了提示性公告,并于同日公告了
关于该次增持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股份增持的原因已经在前述公告
中作出了披露。因此,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除此以外,其他本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
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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