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纬科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8-16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17-048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5层公司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傅乐民先生因公无法出席现场会议,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刘宁先生主持会议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8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7年8月14日15:00至2017年8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163,160,00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576%。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163,16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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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8.7576%;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2 人,代表股份
1,275,7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48%。(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63,160,00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75,7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63,160,00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75,7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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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63,160,00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75,7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63,160,00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该议案获
得通过。本议案通过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
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75,7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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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基于上述事实,本所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
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 备查文件
(一)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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