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纬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06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2016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成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认为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
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要求。
公司 2016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未发生激
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
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对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
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68 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内
按规定解锁 1,789,920 股,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
刘剑锋____________
晏小平____________
熊 辉____________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