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纬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19-049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纬科技”)于
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
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
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的通知,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
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变更说明
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
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
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三)变更生效日期
1、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
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准则。
(四)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
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
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
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
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
产信用风险。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
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公司相关变更调整
(1)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本公司将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原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依据新金
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3)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
法”。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可比数,本
次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表。
(二)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6 号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
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
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表列报,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按照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
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