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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斗星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的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8-10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7,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
总股本的 0.0384%,回购价格为 15.7543 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4,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
股本 0.0125%,回购价格为 15.7561 元/股。

    3、本次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45,500 份(期权简称:北斗 JL,
期权代码:037729),占股权激励计划全部股票期权总数的 4.6067%。

    4、本次注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4,000 份(期权简称:北斗 JL3,
期权代码:037760),占股权激励计划全部股票期权总数的 0.8533%。

    5、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
本总数由 513,240,215 股变更为 512,979,215 股。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监事会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
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6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2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锋
七名激励对象授予 77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
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
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以公
司总股本 512,760,6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含
税)。2017 年 6 月 5 日,公司实施了上述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北京
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在行
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
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1.53 元/股调整为 31.48 元/股。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
确定以 2017 年 9 月 22 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2 万份股票期权与 7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议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及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
的 2016 年 11 月 7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3,460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 2017
年 2 月 23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00 股;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52,000 份。

    12、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3、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设计的激励对象共计
253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214.994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5、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16、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
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26.9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17、2018 年 3 月 17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8、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

    19、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
施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因此,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1.48 元/份调整为 31.41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018 年 7 月 28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1、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
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
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二、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数量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叶辉、高硕、郝敏、陈凡奇、王宇熙、黄昆、
王建军、徐斌、岳鑫、刘宇辉、吴强、田军组、顾洪涛、王汉新、刘向文、郑颖
16 人已离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叶辉、杨惠华、刘从军 3 人已离
职。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离职人员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所属岗位            回购限制性股                     授予价格(元   回购价格
                                            授予时间
       (职务)            票数量(股)                         /股)      (元/股)

         叶辉
                              30,000
   (副总经理 1 人)
公司除董事、高管以外的其
他管理人员及子公司中高                     2016.11.07          15.77       15.7543
                              111,000
      级管理人员
        (共6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6,000
       (共9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所属岗位            回购限制性股                     授予价格(元   回购价格
                                            授予时间
       (职务)            票数量(股)                         /股)      (元/股)
         叶辉
                              15,000
   (副总经理 1 人)
公司除董事、高管以外的其
                                           2017.09.22          15.77       15.7561
他管理人员及子公司中高
                              24,000
      级管理人员
        (共1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5,000
       (共1人)
              *
    总合计(19 人)         261,000           --            --            --


    *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离职人员共计 19 人,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涉及 16 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 3 人。因叶辉先生同时为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所以实际注销涉及的人数为 18 人。


    综上,公司回购注销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61,000 股,
占股权激励计划中全部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4800%,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09%。其中: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7,000 股,占股权激
励计划中全部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6267%,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84%;回
购注销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64,000 股,占股权激励计划中全部限制性股票总
数的 0.8533%,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25%。

    (2)回购价格

    根据《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对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之和。同时还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
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
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
现金分红。

    2017 年 6 月 9 日,公司以总股本 512,760,6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含税),实施完成了 2016 年度权益分配事项,该部分现金
红利已发放至激励对象的个人资金账户,因此公司在回购限制性股票时需将该部
分现金分红从回购资金中扣除。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以总股本 513,240,2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 元人民币(含税),实施完成了 2017 年度权益分配事项,该部分现金
红利已发放至激励对象的个人资金账户,因此公司在回购限制性股票时需将该部
分现金分红从回购资金中扣除。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每股 15.7543 元,
回购注销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每股 15.7561 元。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为 411.20 万元(其中 408.79 万元为对应的购股资金,2.41
万元为同期利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叶辉、高硕、郝敏、陈凡奇、王宇熙、黄昆、
王建军、徐斌、岳鑫、刘宇辉、吴强、田军组、顾洪涛、王汉新、刘向文、郑颖、
李皓 17 人已离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叶辉、杨惠华、刘从军 3 人已
离职。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离职人员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人员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09,500 份进
行注销。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2018 年 10 月 29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18】000596),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0 月 23 日减少注
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北斗星通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3,240,215.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513,240,215.00 元。根据 2018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 年度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北斗星通公司向叶辉等 18 名员工回购限制性股票,申请
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261,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2,979,215.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8 年 10 月 23 日止,北斗星通公司已
减少股本人民币 261,00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北斗星通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3,240,215.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513,240,215.00 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883 号
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10 月 23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2,979,215.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512,979,215.00 元。
    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份由 513,240,215 股变更为 512,979,215 股,公
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40,057,067   46.77%     -261,000     239,796,067   46.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3,183,148   53.23%                  273,183,148   53.25%

三、股份总数         513,240,215    100%      -261,000     512,979,215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
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