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2018-11-2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审核后
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实
际发展需要进行本次帐户变更,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签字页)
声明人签名:
监事:王建茹
叶文达
李学宾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