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8-12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19日,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基于云计算的定位增强和
辅助平台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
地支行变更至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109)详见2018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公司
连同保荐机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三方经
协商,达成一致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2260188000058319,截止2018年12月5日,专户余额为【23,674.785613】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基于云计算的定位增强和辅助平台系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专户募集资金可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
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哲、刘亮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
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
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后失效。
十、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可进行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
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