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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斗星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二十一)2019-01-08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9-002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委托理财的公告(二十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

人民币 5.5 亿元额度对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

利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5 亿元分期分批通过银行购买短期保本型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9 月 29 日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授权使用人民币 5.5 亿元额度对闲置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就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2019 年 01 月 03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以下
简称“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4,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 S 款(价格结构型)产
品。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 S 款(交行北清路支行)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0621180003




                                       1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4,000 万元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价格结构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     1.9%-3.0%


      起息日         2019 年 01 月 03 日


      到期日         支取申请受理时间为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产品受理时间。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   与 3M Shibor 挂钩的标的物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交行北清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
                     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
                     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最差可能情况:客户购买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
                     保证,若在每一观察日 3M Shibor 均小于基准比较值的,则整个
                     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年化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间对应的低档收益率
                     计算,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客户应得收益。
                     3.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
                     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品协
                     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
                     时查询, 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
                     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
                     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
                     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
                     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
                     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
                     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客
                     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
                     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
                     行承担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
                     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
                     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2
    2、2019 年 01 月 03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以下简称“交行
北清路支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1,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 S 款(价格结构型)产品。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 S 款(交行北清路支行)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0621180003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1,700 万元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价格结构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     1.9%-3.0%


      起息日         2019 年 01 月 03 日


      到期日         支取申请受理时间为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产品受理时间。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   与 3M Shibor 挂钩的标的物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
                     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
                     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最差可能情况:客户购买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
                     保证,若在每一观察日 3M Shibor 均小于基准比较值的,则整个
                     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年化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间对应的低档收益率
                     计算,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客户应得收益。
                     3.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品协
                     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
                     时查询, 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
                     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
                     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
                     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
                     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

                                           3
                      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
                      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
                      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客
                      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
                      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
                      行承担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
                      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
                      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3、2019 年 01 月 03 日,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
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 2 个月(交行北清路支行)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2681190004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2,000 万元
     (人民币)

      产品类型           期限结构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        4.15%


       起息日            2019 年 01 月 04 日


       到期日            2019 年 03 月 08 日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      与 3M Shibor 挂钩的标的物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
                          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
                          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
                          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
                          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
                          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
                          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
                                         4
                        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
                        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
                        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
                        银行承担的责任。
                        4.最差可能情况:客户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
                        全保障,在观察日 shibor 表现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触发银行
                        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条件(观察日当天 3M Shibor 实际值小于本
                        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基准比较值)且银行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
                        前终止权的情形下,将按产品实际投资天数计算收益,客户实
                        际获得的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
                        化、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
                        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
                        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
                        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
                        的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
                        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
                        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
                        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
                        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4、2019 年 01 月 04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东四环支行
(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1,69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江苏银行“聚宝财富天添开鑫”人民币开放式理财产品。

                        江苏银行“聚宝财富天添开鑫”开放式理财产品(江苏银行北京
        产品名称        东四环支行)

                        产品代码:C1086815000068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1,690 万元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     2.0%-2.9%


         起息日         2018 年 01 月 04 日

                        支取申请受理时间为产品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产品受理时间。
         到期日

                        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为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
                        30%-100%;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债权类资产及其组合比例
                                         5
                       为 0%—30%。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东四环支行无关联关系

                       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高流
                       动性资产,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债权类资产及其组合。如投
                       资标的主体不能按期偿还本息,则投资者收益部分将可能遭受全
                       部损失。
                       2.利率风险: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在产
                       品实际投资运作期间,市场利率发生波动,可能使投资者投资本
                       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相对降低。
                       3.政策风险: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税务的改变亦
                       可能会导致市场变化,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从而影
                       响投资者的预期收益。
                       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投资标的未能及时变现或
                       触发大额赎回条款,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本期理财产
                       品不能按时偿付本金及收益,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
                       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这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
                       排,带来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工作日触发大额赎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回条款,此时江苏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这可能影响投资者的
                       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6.再投资风险:在本理财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期内,江苏银行有权
                       在约定条件下提前终止,一旦本产品被提前终止,则实际理财期
                       将少于预定期限,投资者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江苏银行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发布
                       本理财产品到期付息或提前终止等相关信息,投资者应根据相关
                       约定及时登陆我行相关网站或向当地销售机构查询。如投资者未
                       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使得
                       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8.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重大政治事件
                       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江苏银行的事由的出现,导致
                       理财产品投资管理无法正常进行,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水
                       平。
                       9.相关提示:本理财产品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是,投资者获得的收
                       益可能为零。

    5、2019 年 01 月 04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
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合同,共计以人民币 20,6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6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SDGA190030D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20,600 万元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     4.20%


      起息日         2019 年 01 月 04 日


      到期日         2019 年 03 月 29 日

                     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本金
产品投资方向及范围   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 USD3M-LIBOR 挂钩的金
                     融衍生品交易。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无关联关系

                     1.市场风险:如果在结构性存款产品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结
                     构性存款产品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可能无
                     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出现零收益。
                     2.流动性风险:产品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结构性存
                     款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3.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
                     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4.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结构性存款本
                     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5.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
                     则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客户可能获取低于预期
 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的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实现的产品收益并不必然高于
                     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产品收益。
                     6.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结构性存款项下对应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
                     权,因此可能会导致产品收益延期支付。
                     7.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
                     构性存款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
                     动、及时登录银行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
                     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
                     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
                     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
                       8.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
                       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
                       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结构性存款面临损失的
                       任何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跟踪、分析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存有不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
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
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
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
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8 年 01 月 5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
议,共计以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
已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202,209,315.07 元。和芯星通与交行
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
息 20,140,383.56 元;2018 年 01 月 8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
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

                                     8
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100,887,397.26 元;
公司与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1.6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到期,共计收
回本息 160,967,890.41 元。2018 年 01 月 8 日,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
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理
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60,604,931.51 元。(详
见 2018 年 1 月 10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七)》)。

    2、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
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160,578,630.14 元。 详见 2018
年 3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八)》)。

     3、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银
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
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202,192,876.71 元。(详
见 2018 年 4 月 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九)》)。

     4、2018 年 4 月 4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
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160,710,136.99 元;2018
年 4 月 4 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
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该产
品已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60,606,575.34 元。2018 年 4 月 4
日,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
共计以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


                                      9
已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10,064,342.47 元。2018 年 4 月 8 日,
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
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100,887,671.23 元。(详见 2018 年 4 月 10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

     5、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银行理
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
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06 月 14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160,434,849.32 元。(详
见 2018 年 5 月 16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一)》)。

     6、2018 年 07 月 03 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银行
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
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40,390,904.11 元。(详
见 2018 年 07 月 0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二)》)。

     7、2018 年 07 月 05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
结构性存款合同,共计以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该
产品已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202,091,232.88 元;和芯星通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
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4,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
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45,306,801.37 元;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1,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 S 款尊享版(价格结构型)产品,该
产品已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15,047,383.56 元。(详见 2018 年
07 月 0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三)》)。


                                      10
    8、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了银
行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6,1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
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61,575,321.92 元。
( 详 见 2018 年 07 月 11 日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
告(十四)》)。

    9、2018 年 07 月 20 日,佳利电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开发区支行签
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
币 5,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
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55,376,109.59
元;2018 年 07 月 20 日,佳利电子与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
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该产品
已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60,410,301.37 元;2018 年 07 月 20
日,佳利电子与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 S
款(价格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1,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
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 S 款(价格结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9
月 6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15,058,191.78 元。(详见 2018 年 07 月 24 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五)》)。

    10、2018 年 09 月 17 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
共计以人民币 4,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
存款 S 款尊享版(价格结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到期,共计
收回本息 45,035,506.85 元。(详见 2018 年 09 月 1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六)》)。

      11、2018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了


                                          11
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2,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
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 S 款尊享版(价格结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部分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8,023,397.26 元;该产品中剩余 1,700 万本金
已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17,114,063.01 元。和芯星通与交行
北清路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
共计以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
款(期限结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20,122,547.95 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佳利电子与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签署了交通银
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5,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
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50,306,369.86 元。佳利电子
与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
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
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到期,共计收
回本息 50,306,369.86 元。佳利电子与交行嘉兴开发区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
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 S 款(价格结构型)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1,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 S 款(价格结构型)产
品,该产品尚已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10,060,136.99 元。公
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6,6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66,281,720.55 元。2018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合同,共计以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到期,
共计收回本息 60,240,000 元。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
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16,3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非固
定期限型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163,639,775 元。(详见 2018 年 10 月 1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
财的公告(十七)》)。


                                      12
      12、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
结构性存款合同,共计以人民币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90,350,136.99 元。(详见 2018
年 10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八)》)。

    13、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佳利电子与交通银行嘉兴开发区
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 A 款(价格结构型)产品协议,
共计以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
款 A 款(价格结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50,023,972.60 元。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佳利电子与交行嘉兴
开发区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 A 款(价格结构型)产品
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
构性存款 A 款(价格结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到期,共计收
回本息 50,023,972.60 元。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 S 款(价格结
构型)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20,013,863.01
元。(详见 2018 年 12 月 19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十九)》)。

    14、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东四环支
行签署了理财产品协议,共计以人民币 16,6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江苏银
行“聚宝财富天添开鑫”人民币开放式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到期,共计收回本息 166,063,671.23 元。(详见 2018 年 12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
告(二十)》)。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无其他委托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与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 S 款

                                     13
(价格结构型)产品协议。
    2、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 S
款(价格结构型)产品协议。
    3、和芯星通与交行北清路支行签署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

    4、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东四环支行签署的江苏银行“聚宝财富天添开鑫”人
民币开放式理财产品协议。
    5、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
版)。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1 月 07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