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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斗星通: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9-01-14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9-00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84.10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0.358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为 235 名,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2.205 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967%;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34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900 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62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19 年 1 月 16 日;

    3、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
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
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符合
解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共计 184.10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589%。其中: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235 名,可解
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2.20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967%;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为 34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90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0.0622%。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2、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87 人,激
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中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
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于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1,500 万股,涉及的
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50,636.9175 万股的 2.96%。其中首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 1,355 万
股,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68%,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90.33%,预留 145 万股,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9.67%,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每位激励对象被授予的权益总数中股票期权数量占比
50%,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比 50%。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5.77 元/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1.53 元/股。

    5、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
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和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不超过 60
个月。

    6、解除限售安排及行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
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 36 个月按照 40%、30%、30%的比例分
三期解除限售;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起满 24 个月后,激励对象
可未来 36 个月按照 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限
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 24 个月按照 50%、50%
的比例分两期解除限售;本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起满 24 个月后,可在
未来 24 个月按照 50%、50%的比例分两期行权。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监事会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
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6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2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锋
七名激励对象授予 77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
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因此,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 31.53 元/股调整为 31.48 元/股,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
确定以 2017 年 9 月 22 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2 万份股票期权与 7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
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议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及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的
2016 年 11 月 7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3,460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 2017 年
2 月 23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00 股;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52,000
份。

       12、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3、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53 名,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214.994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5、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16、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
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26.9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17、2018 年 3 月 17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8、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

    19、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
施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因此,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1.48 元/份调整为 31.41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018 年 7 月 28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1、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
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2018 年 9 月 29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及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3、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
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4、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7 万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6.4 万股,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4.55 万份,注销预留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4 万份。

    25、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
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6、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并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登记完成,该部分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占所获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

      2、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
        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除 31 名离职激励对象外,首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未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件。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的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为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204,267,131.70 元,同 2015 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营业收入 1,107,853,563.95 元相
  3
        的业绩指标为以 201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     比增长了 98.97%,业绩满足首次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考核管理办
        法》,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打分,激励对
        象依照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系
        数,进而确定其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
                                                           除 31 名离职激励对象外,根
              激励对象当年可实际解除限售数量=当年
                                                       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公司对
        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业绩考核系数。个人业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35 名激
        绩考核系数与考评得分的关系如下:
                                                       励对象 2017 年度的个人绩效进
                    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评价表
                                                       行考核,考核得分均≥70 分(等
  4         等级        A          B          C
                                                       级为 A 级),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考核系数      1         0.7         0
                                                       因此上述 235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
                                70>评分
          考核结果   评分≥70              评分<60     绩效考核结果,均满足了首次授
                                  ≥60
                                                       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激励对象考核得分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方可
                                                       的解除限售条件。
        对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考核得
        分大于等于 70 分的,可以全部解除限售;考核
        得分大于等于 60 分小于 70 分的,可按上表所示
        比例部分解除限售;考核得分小于 60 分的,不
        能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
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留部分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并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登记完成,该部分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占所获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50%。

      2、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
        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除 4 名离职激励对象外,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未
  2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的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 司 2017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204,267,131.70 元,同 2015 年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营业收入 1,107,853,563.95 元相
  3
        的业绩指标为以 201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    比增长了 98.97%,业绩满足预留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除 4 名离职激励对象外,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考核管理办      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公司对
        法》,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打分,激励对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34 名激
  4
        象依照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系      励对象 2017 年度的个人绩效进
        数,进而确定其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            行考核,考核得分均≥70 分(等
              激励对象当年可实际解除限售数量=当年    级为 A 级),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业绩考核系数。个人业     因此上述 34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
          绩考核系数与考评得分的关系如下:               绩效考核结果,均满足了预留授
                    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评价表           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等级            A        B         C        的解除限售条件。
           考核系数          1       0.7         0
                                   70>评分
           考核结果     评分≥70              评分<60
                                     ≥60
              激励对象考核得分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方可
          对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考核得
          分大于等于 70 分的,可以全部解除限售;考核
          得分大于等于 60 分小于 70 分的,可按上表所示
          比例部分解除限售;考核得分小于 60 分的,不
          能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
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安排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为 235 名,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2.205 万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0.2967%。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
期:2019 年 1 月 16 日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已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限
                                   首次授予
                                               的首次授予   限售的首次   售的首次授予
   姓名               职务         的限制性
                                               的限制性股   授予的限制   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数量
                                                 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数量
  徐林浩            副总经理         5.000       2.000         1.500         1.500
              副总经理、董事会
  潘国平                             4.500       1.800         1.350         1.350
                    秘书
  张正烜            副总经理         4.000       1.600         1.200         1.200
   郭飚             副总经理         7.500       2.100         2.250         2.250
   李阳           副总经理       6.000        2.400         1.800          1.800
   黄磊           副总经理       4.500        1.800         1.350          1.350
公司除董事、高管以外的其他管
理人员及子公司中高级管理人
                                475.850      185.774       142.755        142.755
  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共 229 人)
          合计:235 人          507.350      197.474       152.205        152.205

    注: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266 人,截止目前已离职 31 人,
本次办理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235 人。

    2、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安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3、徐林浩、潘国平、张正烜、郭飚、李阳、黄磊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 6 名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根据公
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禁售期的有关规定。

    (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安排

    1、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为 34 名,可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900 万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0.0622%。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
期:2019 年 1 月 16 日

    3、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已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预留授予
                                           的预留授予     限售的预留    限售的预留
     姓名            职务      的限制性
                                           的限制性股     授予的限制    授予的限制
                               股票数量
                                             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徐林浩         副总经理      1.500        0.000          0.750         0.750
     黄磊          副总经理      0.900        0.000          0.450         0.450
公司除董事、高管以外的其他
管理人员及子公司中高级管理
                                61.400        0.000         30.700         30.700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共 32 人)
        合计:34 人             63.800          0.000           31.900          31.900

    注: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38 人,截止目前已离职 4 人,
本次办理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34 人。

    2、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安排,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分两期解除限售,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3、徐林浩、黄磊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禁售期
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25,231,847    43.91 %      -1,841,050     223,390,797    43.5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7,747,368    56.09 %      1,841,050      289,588,418    56.45%

三、股份总数           512,979,215       100%           --        512,979,215   100.00%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