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9-02-20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9-01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12月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5
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面向高精度高性能应用的北斗/GNSS SOC芯片研制及
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用于 “高精度高性能高集成度北斗/GNSS
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18-11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编号:2018-121)、《2018年
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30)分别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公司
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宏信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经协商,达成一致协议,主要内
容如下:
甲方: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1”)
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2”)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路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10061415018800021222,该专户用于甲方2高精度高性能高集成度北斗/GNSS
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至2019
年2月12日,专户余额为4000万元。
甲方2若以存单方式或其他定存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甲方2承诺上述存款到
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
丙方。甲方2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1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2制订的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2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2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2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哲、刘亮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2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2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2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
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
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2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
(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
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
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2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