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关于合作发起设立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的公告2019-10-17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9-113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发起设立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
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合作发起设立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45 亿参
与合作发起设立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概述
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是由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旨在创新财政资金支
持方式,采取市场化手段,优化本市高精尖产业资源配置,着力提高前沿、关键、
核心技术领域以及高端制造环节,吸收引进境内外先进技术,加快人才、技术、
资本等创新要素集聚,引导社会资本及专业机构投资于高精尖产业,推动资本与
产业融合发展。基金按照“政策性、引导性、开放性、市场化”原则设立,充分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专项用于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发展。
公司申请的“北京北斗产业发展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筹)”(以下简称“并
购基金”)成功入选第五批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拟合作机构,相关信息详见,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对第五批北京高精尖产业发
展基金拟合作机构公示的通知”(http://jxj.beijing.gov.cn/jxdt/tzgg/294264.htm)。
并购基金总规模为 5 亿元,基石投资人为北斗星通与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瑞世纪”)。其中:有限合伙人北斗星通出资 1.45 亿元、有
限合伙人华瑞世纪出资 2.5 亿元、有限合伙人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
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出资 1 亿元;普通合伙人北京北斗融创股权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斗融创”)出资 0.05 亿元。普通合伙人北
斗融创指定北京北斗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资本”),作为并购
基金管理公司对并购基金进行投资管理(北斗资本系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核准开展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业务的金融机构,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编号为 P1007969)。
本次合作设立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亦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属董事
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主要合作方介绍
(一)普通合伙人:
名称:北京北斗融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 1 幢 4 层 A411
成立时间:2014 年 6 月 9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北京北斗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张工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97466289T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
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投资咨询。(1.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
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所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34 年 09 月 02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有限合伙人:
1、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22 号楼 19 层 1901 单元
成立时间:2007 年 04 月 06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婷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60516512J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
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名称: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146699
法定代表人:高勋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东大街 48 号
职责:承担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承担技术合同的审核、
认定和登记工作;承担本委行政审批服务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工业
和信息化领域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工业和信息
化领域相关展览展示会、技术交易会的具体筹办工作。
三、 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筹,具体名称
以工商核定为准)
注:并购基金申请时用名“北京北斗产业发展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筹)”,现经
合伙人讨论同意修改为“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筹)”
2、基金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5 亿元人民币
4、合作各方出资时间:首期出资金额为基金总认缴额的 45%,首期出资期
限为 2019 年 11 月 30 日;第二次出资金额为基金总认缴额的 30%,第二次出资
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第三次出资金额为基金总认缴额的 25%,第三次出
资期限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如在第二期及第三期出资期限前,基金已达到分别对应的预期投资进度,则
普通合伙人有权向各合伙人发出要求分别提前履行第二期和第三期出资义务的
通知。为免疑义,“预期投资进度”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在第二期和第三期出资期
限前分别完成已出资金额 70%以上资金的投资。如基金未按照预期投资进度进行
投资且超出期限满 9 个月,同时任一要求退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退出合伙人”)
在超出期限的第 10 个月内,未能根据本协议约定就通过减少认缴出资额和/或转
让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基金与相关方达成一致的,退出合伙人可将该等情况书面
通知普通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通知,则基金投资期提前结束,
并进入退出期。
5、基金存续期:基金存续期为 6 年,其中投资期为 3 年、退出期为 3 年,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根据基金运营具体情况相应延长或缩短,但基金存续
期最长不得超过 8 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 4 年,退出期不超过 4 年。
6、出资结构:
合伙人类型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10,000 20%
有限合伙人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4,500 29%
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000 50%
普通合伙人 北京北斗融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00 1%
合 计 50,000 100%
7、基金的投资方向:主要围绕通用航空与卫星应用进行股权投资。
8、管理费:按照管理资本额的 2%收取年度管理费,管理资本额=基金全体
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已经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
9、投资决策委员会:并购基金将设立成员为 3 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3 名
委员分别来自于北斗星通、华瑞世纪及北斗资本。
10、投资决策程序: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审议并
作出决定,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及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一致表决通
过。
11、收益分配:按照“先返本后分利”的原则,来源于某一投资项目所得的
可分配现金应首先 100%返还各合伙人实缴资本,以上分配后仍有余额,按 80%
归于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
12、退出模式:并购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 60%(含)以上投资应选择通过注
册在北京的行业重点企业退出(包括投资北京市企业通过 IPO 方式退出);基金
项目退出时,北斗星通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收购权。
四、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投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将基于公司在卫星导航定位领域的技术领
先优势,结合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通用航空与卫星应用”的投资领域,坚
定推行“北斗+”发展战略,强调对用户应用的理解,重点发展前沿和新技术及
行业应用解决方案。重点实现“北斗+”重点行业等能够与北斗时空信息产生显
著协同增强效应的技术,推动“北斗+”航空航天、自动驾驶、智能交通等对北
斗导航具有战略引领并具有极大需求的细分产业,实现公司规模化发展,最终实
现扩大北斗产业规模的长远目标。
本次并购基金合伙协议将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六、风险提示
1、基金无法成立风险:由于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相关签约主体存在对
协议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或最终无法履行出资义务而导致基金无法成立的风险;
2、基金登记备案风险:基金的设立尚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
序,是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失败风险:基金在投资和运作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
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投资不
能达到预期收益目标的风险。
七、后续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参与并购基金份额认购。公司除拟委派 1 名高管在并购基金投资决策委
员会担任委员外,其余董、监、高人员在并购基金均无任职的安排。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