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0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217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1,392,34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84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0 年 1 月 10 日。 3、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 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 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实施的激励计划设 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有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和股票期权行权的事宜。 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217 名,可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92,34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842%。具体 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2、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87 人,激 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中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 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于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1,500 万股,涉及的 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 币 A 股普通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签 署时公司股本 总额 50,636.9175 万股的 2.96%。其中首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 1,355 万 股,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68%,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90.33%,预留 145 万股,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9.67%,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每位激励对象被授予的权益总数中股票期权数量占比 50%,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比 50%。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5.77 元/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1.53 元/股。 5、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 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和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不超过 60 个月。 6、解除限售安排及行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 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 36 个月按照 40%、30%、30%的比例分 三期解除限售;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起满 24 个月后,激励对象 可未来 36 个月按照 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限 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 24 个月按照 50%、50% 的比例分两期解除限售;本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起满 24 个月后,可在 未来 24 个月按照 50%、50%的比例分两期行权。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2016 年 11 月 1 日,上述事项经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 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 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实际授予登记共 266 人,授予登记股份 569.65 万股,授予价格为 15.77 元/ 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实际授予 276 人,授予股票期权 653.10 万份,行权价格为 31.53 元/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4、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2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锋七名 激励对象授予 7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 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 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 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6 人,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5 万股。相关公告刊登 于巨潮网。 5、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由 31.53 元/股调整为 31.4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6、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9 月 22 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2 万份股票 期权与 7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7、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8、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完成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 励对象的 242,46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 252,00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并发布 相关公告。 9、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53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14.994 万股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0、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11、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所持 有的 26.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 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2、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 13、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 施完成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1.48 元/份调整为 31.41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4、2018 年 9 月 28 日、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人员 26.1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 40.95 万份股票期权 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5、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 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 184.10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 象所持有的 174.405 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6、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 流通的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6 日。 17、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0.85 万股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 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8、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8 日。 19、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 公司实施完成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1.41 元/份调整为 31.34 元/份。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0、2019 年 8 月 21 日、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及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 643,005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 915,955 份股票期权注销。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 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1、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已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4.305 万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 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2、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实施的《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392,345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 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95,845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9,050 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 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 并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登记完成,该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限售 数量占所获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 2、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 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除 49 名离职激励对象外,首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未 2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的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3,051,035,392.65 元,同 201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年营业收入 1,107,853,563.95 3 的业绩指标为以 201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 元相比增长了 175.40%,业绩满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除 49 离职激励对象外,根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 《考核管理办 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公司对首 法》,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打分,激励对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17 名激励 象依照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系 对象 2018 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 数,进而确定其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 考核,其中:195 名激励对象考 4 激励对象当年可实际解除限售数量=当年 核等级为 A 级,满足全部解除限 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业绩考核系数。个人业 售条件;22 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 绩考核系数与考评得分的关系如下: 为 B 级,满足按 70%比例部分解 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评价表 除限售条件;无激励对象考核等 等级 A B C 级为 C 级。 考核系数 1 0.7 0 评分 70>评分 考核结果 评分<60 ≥70 ≥60 激励对象考核得分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方可 对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考核得 分大于 70 分的,可以全部解除限售;考核得分 大于等于 60 分小于 70 分的,可按上表所示比例 部分解除限售;考核得分小于 60 分的,不能解 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 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安排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人数为 217 名,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92,345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2842%。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 期:2020 年 1 月 10 日。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已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限 首次授予的 的首次授予 限售的首次 售的首次授予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的限制性股 授予的限制 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 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数量 副总经理、 潘国平 45,000 31,500 13,500 0 董事会秘书 徐林浩 副总经理 50,000 35,000 15,000 0 张正烜 副总经理 40,000 28,000 12,000 0 郭飚 副总经理 75,000 43,500 22,500 0 李阳 副总经理 60,000 42,000 18,000 0 黄磊 副总经理 45,000 31,500 13,500 0 公司除董事、高管以外的其他 管理人员及子公司中高级管 4,423,500 3,054,390 1,297,845 0 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 (共 211 人) 合计:217 人 4,738,500 3,265,890 1,392,345 0 注:(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266 人,截止目前已离职 49 人,本次办理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217 人。 (2)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安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3)激励对象中的潘国平、徐林浩、张正烜、郭飚、李阳、黄磊等 6 人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有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根据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禁售期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4,369,878 25.39% -1,392,345 122,977,533 25.1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65,555,149 74.61% 1,392,345 366,947,494 74.90% 三、股份总数 489,925,027 100% -- 489,925,027 100%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