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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斗星通:关于终止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终止的公告2020-02-22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暨关联交易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前次关联交易概况

    (一)交易情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
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且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
周儒欣先生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含
本数)且不高于 2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2019 年 11 月 8 日,周儒欣先生与公
司签署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周儒欣(作为
特定发行对象)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

    (二)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周儒欣先生持有公司 146,290,65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9.8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

    (三)审议程序

    上述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周儒欣先生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
董事已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也审议
通过了上述的关联交易事项。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关联交易及履行审批程序

    (一)终止关联交易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与周儒欣先生签署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周儒欣(作为特定发行对象)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解除协议》
(以下简称“《解除协议》”),约定解除双方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签订的《股份
认购合同》。

    《解除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涉及的终止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儒欣先生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了终止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也审议通过了终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周儒欣,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
南开大学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副会长,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会
长,世界宇航学会会员,北京市海淀区第九届、第十届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十四
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第十一届党代会代表。2006 年 4 月至今
任北斗星通董事、董事长,2006 年 10 月至今任北斗星通导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9 年 3 月至 2018 年 5 月、2019 年 8 月至今任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长,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北斗星通控股(加拿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10 月至今任北斗星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任
北京融宇星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北斗星通投资
(加拿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兼任北斗星通总经理。现任北
斗星通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北
斗星通导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斗星通控股(加拿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
斗星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融宇星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经理,北斗星通投资(加拿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周儒欣先生除持有本公司 29.86%的股份外,未参股或控股其他
企业。

    四、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同意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双方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签订的《股
份认购合同》。

    五、终止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周儒欣先生 3,000 万股股票质押借款将于 2020 年 3 月初到期,因资金市场
情况变化,原筹划的还款方式及资金来源发生变化。为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
管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周儒欣先生决定不参
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终止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尽快调整和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存在
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2020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拟修改的本次发行的方案、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发行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2、公司拟与周儒欣先生签署的《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发行人)与周儒欣(作为特定发行对象)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解除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均

立足于正常的商业原则,公平、公正、合理;周儒欣先生不参与本次认购、终止

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终止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合同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儒欣先生需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终止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儒欣先生回避表决,该等终止关
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周儒欣先生不参与本次认购、终止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八、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儒欣回避了对上述议案表决。公
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前次关联交易事项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关联交易终止事项无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及涉及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5、《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周儒欣(作为特
定发行对象)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
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