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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斗星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材料进
行认真审阅后,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候选人李尧先生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李尧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之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
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的提名,董事会审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的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许    芳




                                        刘国华




                                        卫    捷




                                             2020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