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2020-04-2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报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规范的要求,认真地履行了监督职能。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45个议案,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十二项议案:
1. 《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
2.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 《2018 年财务决算报告》;
4.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含《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6. 《2018 年度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
7.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9.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1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 《关于相关股东拟实施业绩承诺补偿的议案》;
12. 《关于回购注销相关股东业绩补偿股份的议案》。
会议讨论了《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
案》。
(四)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两项议案:
1.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两项议案: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借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拟新设子公司的
议案》。
(六)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八)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三项议案:
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2019 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九)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人民币 5 亿元额度对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委托理财的议案》。
(十)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十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十二项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3.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7.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10.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的议案》;
11.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
况的议案》;
12. 《关于批准周儒欣先生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十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19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三)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四项议案:
1.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四)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三项议案:
1.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监事会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主要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
行了必要的监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
责,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未出现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季
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
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定期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含《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保证
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
观、准确的。
(四)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核,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项目
1.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指标已经达成,6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条件,
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解除限售标准,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为 6 名激励对象第
二个解锁期的 208,5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意见
公司按照《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因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及 2018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43,005 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因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915,955 份。本事
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3.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意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注销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 228 名激励对象(不含因离职已注销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
期已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43,050 份。本议案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
效。
4.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
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指标已经达成,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解除限售
标准和行权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
上述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手续。
(六)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
经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实
施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七)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
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关于终止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
申请文件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 2018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良影响。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