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9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 集中行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2、符合本次集中行权条件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 励对象人数为 205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37,545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2526%;符合本次集中行权条件的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4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20,300 份,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0.0450%。 本次拟集中行权的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成就,已经过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编号:2019-146)。 2020 年 8 月 14 日,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票期权办理集中行权的安排。 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2016 年 11 月 1 日,上述事项经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 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 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实际授予登记共 266 人,授予登记股份 569.65 万股,授予价格为 15.77 元/ 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实际授予 276 人,授予股票期权 653.10 万份,行权价格为 31.53 元/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4、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2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锋七名 激励对象授予 7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 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 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 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6 人,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5 万股。相关公告刊 登于巨潮网。 5、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由 31.53 元/股调整为 31.4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6、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议案》、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9 月 22 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2 万份股 票期权与 7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7、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8、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完成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 励对象的 242,46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 252,00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并发布 相关公告。 9、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53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14.994 万股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 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0、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11、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所持 有的 26.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 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2、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 13、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 施完成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1.48 元/份调整为 31.41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4、2018 年 9 月 28 日、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人员 26.1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 40.95 万份股票期权 注销,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5、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 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 184.10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 象所持有的 174.405 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6、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 流通的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6 日。 17、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0.85 万股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 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8、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8 日。 19、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 公司实施完成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1.41 元/份调整为 31.34 元/份。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 网。 20、2019 年 8 月 21 日、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及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 643,005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 915,955 份股票期权注销。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 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1、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已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4.305 万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 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2、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实施的《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392,345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95,845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9,050 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3、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 24、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9 万股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 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5、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 26、2020 年 6 月 22 日、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及 202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200 股;注销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等激励对 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534,950 份。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安排 根据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组织可 行权激励对象于近期集中行权。 由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 行权时间内发生了股权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部分高管因近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本次 受限不得行权的情况,现公司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的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做出更新说明: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明细表: 单位:份 已行权 本次可行权 剩余未行 本次可行权 首次授予 的首次 但受限不得 权的首次 的首次授予 姓名 职务 的股票期 授予的 行权的首次 授予的股 的股票期权 权数量 股票期 授予的股票 票期权数 数量 权数量 期权数量 量 副总经理、董事 潘国平 45,000 0 13,500 0 0 会秘书 副总经理、财务 刘光伟 75,000 0 0 22,500 0 负责人 王增印 副总经理 75,000 0 0 22,500 0 张正烜 副总经理 40,000 0 12,000 0 0 徐林浩 副总经理 50,000 0 0 15,000 0 刘孝丰 副总经理 75,000 0 0 22,500 0 郭飚 副总经理 75,000 0 0 22,500 0 李阳 副总经理 60,000 0 0 18,000 0 黄磊 副总经理 45,000 0 13,500 0 0 公司除董事、高管以外的其 他管理人员及子公司中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4,092,500 0 1,198,545 0 0 人员 (共 202 人) 数量合计 4,632,500 0 1,237,545 123,000 0 人数合计 211 0 205 6 0 注:(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76 人,截止目前已离职 65 人。 (2)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安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分三期行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30%。 除离职激励对象以及 6 名高管因近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本次受限不得行权的 情况外,本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05 名, 可行权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37,545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526%。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明细表 单位:份 剩余未行 预留授 已行权的 本次可行权 本次可行权但 权的预留 予的股 预留授予 的预留授予 受限不得行权 姓名 职务 授予的股 票期权 的股票期 的股票期权 的预留授予的 票期权数 数量 权数量 数量 股票期权数量 量 徐林浩 副总经理 15,000 0 0 7,500 0 黄磊 副总经理 9,000 0 4,500 0 0 公司除董事、高管以外的 其他管理人员及子公司中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441,500 0 215,800 0 0 (业务)人员 (共 23 人) 数量合计 465,500 0 220,300 7,500 0 人数合计 25 24 1 0 注:(1)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38 人,截止目前已离职 13 人。 (2)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安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分两次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50%。 除离职激励对象以及 1 名高管因近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本次受限不得行权的 情况外,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4 名, 可行权的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20,300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50%。 3、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 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4、行权期限: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 2019 年 11 月 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 2019 年 9 月 23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止。 5、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1)公 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 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6、行权方式:本次采用集中行权方式。 7、行权价格:本次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1.34 元/ 股。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1)2017 年 6 月 9 日,公司以总股本 512,760,6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含税),实施完成了 2016 年度权益分配事项。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经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1.53 元/股调整为 31.48 元/股。 (2)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以总股本 513,240,2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70 元人民币(含税),实施完成了 2017 年度权益分配事项。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经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 31.48 元/股调整为 31.41 元/股。 (3)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以总股本 490,568,0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70 元人民币(含税),实施完成了 2018 年度权益分配事项。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经本次调整后,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 31.41 元/股调整为 31.34 元/股。 三、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说明 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潘国平、张正烜、黄磊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刘光伟、王增印、徐林浩、刘孝丰、郭飚、李阳发生过卖出公 司股票的情况。因此,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上 6 名股权激励对象在本次股票 期权行权中受限不得行权。 四、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 会发生变更。若上述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1、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行权有效期结束后,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 七、本次行权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457,845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976%。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489,908,827 股增加至 491,366,672 股。股票期权行权导致的股本增加对每股收益的影响较小,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集中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北斗星通 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规 定,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集中行权安排未侵犯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议案中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集中行权安排。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