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的审核意见2020-08-1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的审核意见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监事会对《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的议案》发表如下
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议案
中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集中行权安
排。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签字页)
声明人签名:
监事:王建茹
叶文达
李学宾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