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99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2、行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数量:符合本次集中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03 名,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16,545 份, 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 0.2483%。期权简称:北斗 JLC2,期权代码:037729。 3、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 年 8 月 24 日。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 了核查意见。2016 年 11 月 1 日,上述事项经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 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 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 实际授予登记共 266 人,授予登记股份 569.65 万股,授予价格为 15.77 元/股; 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实际授予 276 人,授予股票期权 653.10 万份,行权价格为 31.53 元/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4、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2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锋七名 激励对象授予 7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 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 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 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6 人,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5 万股。相关公告刊登于 巨潮网。 5、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由 31.53 元/股调整为 31.4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6、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 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9 月 22 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2 万份股票 期权与 7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7、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8、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完成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 励对象的 242,46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 252,00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并发布 相关公告。 9、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53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14.994 万股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0、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11、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6.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2、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 13、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完成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 31.48 元/份调整为 31.41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4、2018 年 9 月 28 日、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 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 案》,同意对离职人员 26.1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 40.9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 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5、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实 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所持有的 184.10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所 持有的 174.405 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 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6、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 的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6 日。 17、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0.85 万股 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8、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8 日。 19、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 司实施完成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1.41 元/份调整为 31.34 元/份。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0、2019 年 8 月 21 日、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及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 条件激励对象的 643,005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 915,955 份股票期权注销。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 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1、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 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4.305 万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 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2、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实施的《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392,345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95,845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9,050 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3、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 24、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9 万股 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5、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 26、2020 年 6 月 22 日、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及 202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200 股;注销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等激励对象已 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534,950 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7、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37,545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20,300 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 确意见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方案与公司内部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除离职激励对象以及放弃行权的激励对象外,本次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数量与 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方案和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三、关于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二个行权期 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 该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数量占所获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 30%。 2、行权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行权条件。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 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除 65 名离职激励对象外,首 2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未发 场禁入措施; 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的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3,051,035,392.65 元,同 2015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 年营业收入 1,107,853,563.95 3 指标为以 201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 年营业 元相比增长了 175.40%,业绩满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考核管理办 法》,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打分,激励对 象依照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系 数,进而确定其实际可行权数量。 除 65 名离职激励对象外,根 激励对象当年可实际行权数量=当年计划 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公司对 行权数量×个人业绩考核系数。个人业绩考核系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211 名激励 数与考评得分的关系如下: 对象 2018 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 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评价表 4 考核,其中:189 名激励对象考 等级 A B C 核等级为 A 级,满足全部行权条 考核系数 1 0.7 0 件;22 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 B 评分≥ 70>评分 考核结果 评分<60 级,满足按 70%比例部分行权条 70 ≥60 件;无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 C 级。 激励对象考核得分需达到 60 分及以上方可 对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激励对象考核得分大于 70 分的,可以全部行权;考核得分大于等于 60 分小于 70 分的,可按上表所示比例部分行权; 考核得分小于 60 分的,不能行权。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拟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四、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基本情况 1、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 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本次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可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30%。 3、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明细表 单位:份 已行权的 本次行权 本次行权数量 剩余未行权 首次授予 首次授予 的首次授 占激励计划拟 的首次授予 姓名 职务 的股票期 的股票期 予的股票 授予股票期权 的股票期权 权数量 权数量 期权数量 总量的比例 数量 副总经理、 潘国平 45,000 0 13,500 0.1800% 0 董事会秘书 张正烜 副总经理 40,000 0 12,000 0.1600% 0 公司除董事、高管以外 的其他管理人员及子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 4,067,500 0 1,191,045 15.8806% 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共 201 人) 合计(203 人) 4,152,500 0 1,216,545 16.2206% 0 注: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安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 三期行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30%。 本次参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的激励对象数量与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数量 差异原因:(1)共 6 名高管(刘光伟、王增印、徐林浩、刘孝丰、郭飚、李阳) 因近 6 个月内发生交易公司股票行为不符合行权条件,不得对共计 123,000 份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2)共 6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 合行权条件。(3)共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共 21,000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因此,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03 名,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16,545 份,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 0.2483%。 4、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5、行权价格:31.34 元/股。 6、本次行权日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下列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后续行权安排 已获授但本次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 董事会择期统一办理注销手续。 五、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0 年 8 月 24 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216,545 股。 3、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股票期权行权后,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 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 4、高级管理人员潘国平先生、张正烜先生承诺自本次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5、 本次行权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3,069,958 25.12% 123,089,083 25.06% 高管锁定 123,069,958 25.12% 19,125 123,089,083 25.0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66,838,869 74.88% 1,197,420 368,036,289 74.94% 三、股份总数 489,908,827 100% 1,216,545 491,125,372 100% 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 期权行权后,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 锁定。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中 19,125 股将成为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最终的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完成行权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489,908,827 股增 加到 491,125,372 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 市条件。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出资款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大华验字[2020]00045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 1,216,545 股,募集 资金 38,126,520.3 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行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前 6 个月,本次行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潘国平先生、张正烜 先生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同时,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次行权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九、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16,545 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483%。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91,125,372 股,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为 0.13 元。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