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0-11-26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12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决定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65,200
份,占股权激励计划全部股票期权总数的 2.2027%。其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 148,200 份,占股权激励计划全部股票期权总数的
1.9760%;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共计 17,000 份,占股权激
励计划全部股票期权总数的 0.2267%。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
了核查意见。2016 年 11 月 1 日,上述事项经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
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
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
实际授予登记共 266 人,授予登记股份 569.65 万股,授予价格为 15.77 元/股;
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实际授予 276 人,授予股票期权 653.10
万份,行权价格为 31.53 元/股。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4、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2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锋七名
激励对象授予 7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
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
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
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6 人,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5 万股。相关公告刊登于
巨潮网。
5、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由 31.53 元/股调整为 31.4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6、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
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9 月 22 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2 万份股票
期权与 7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7、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8、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完成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激
励对象的 242,46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 252,00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并发布
相关公告。
9、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53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14.994 万股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0、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11、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6.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2、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
13、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完成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 31.48 元/份调整为 31.41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4、2018 年 9 月 28 日、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
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
案》,同意对离职人员 26.1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 40.9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
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5、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实
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所持有的 184.10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所
持有的 174.405 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
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6、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
的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6 日。
17、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0.85 万股
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18、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8 日。
19、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
司实施完成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1.41 元/份调整为 31.34 元/份。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0、2019 年 8 月 21 日、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及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
条件激励对象的 643,005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 915,955 份股票期权注销。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
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1、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
届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4.305 万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
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2、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实施的《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217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
的 1,392,345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23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95,845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0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9,050 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3、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
24、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符合解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9 万股
解除限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5、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
26、2020 年 6 月 22 日、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及 202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200 股;注销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等激励对象已获
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534,950 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
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7、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37,545 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20,300 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明确意见。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网。
28、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关于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
的公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03 名,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16,545 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
对象人数为 23 名,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15,800 份。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的
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4 日。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
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
离职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刘志发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200 份股票期权。
(2)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2019 年 11 月 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已届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鉴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谭金龙、
黄磊放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刘光伟、王增印、徐林浩、刘孝丰、郭飚、
李阳作为公司高管因近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受限不得行权而放弃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公司拟注销以上 8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44,000
份股票期权。
2、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
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
离职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张梓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000 份股票期权。
(2)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2019 年 9 月 23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已届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鉴于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黄磊放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徐林浩因作为公司高管近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受限
不得行权而放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公司拟注销以上 2 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2,000 份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65,200 份,占股权激
励计划全部股票期权总数的 2.2027%。其中: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共计 148,200 份,占股权激励计划全部股票期权总数的 1.9760%;拟注
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共计 17,000 份,占股权激励计划全部股
票期权总数的 0.2267%。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
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
项,审核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北京
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共计 148,200 份;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共计 17,000
份。本事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尚需
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及时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