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北斗星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1-2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阅
后,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9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73,901.72 元
予以置换。

    三、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审核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许   芳




                                        刘国华




                                        卫   捷




                                             2020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