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11-26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88,825 股,发行
价格为 46.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6,999,826.75 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46,025,096.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6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和置换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使用计划如下:
1
拟使用募集
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5G 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
1 45,027.00 34,000.00
建设项目
2 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37,924.12 27,000.00
3 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10,035.10 1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 29,000.00
合 计 121,986.22 100,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
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
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
体投资额。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0]008552 号),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佳利电子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007.3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自有资金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资金额 投入金额
5G 通信用核心射频元
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 450,270,000.00 340,000,000.00 10,073,901.72 10,073,901.72
境建设项目
三、相关审议程序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十九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置换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
的 10,073,901.72 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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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向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因此,保荐机构对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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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余 洋 李恒达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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