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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斗星通: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2-26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13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

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事项

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2、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公司第五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

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11 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1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核心员工参与投资集团创新业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

2020-134)、《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135)、《核心

员工参与投资集团创新业务子公司管理办法》。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 人)、监事候选人(2

人)将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
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

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核心员工参与投资集团创新业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2、3、4 为等额选举
     2.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2.01        非独立董事周儒欣                                  √
     2.02        非独立董事尤源                                    √
     2.03        非独立董事李尧                                    √
     2.04        非独立董事高培刚                                  √
     3.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独立董事许芳                                      √

     3.02        独立董事刘国华                                    √

     3.03        独立董事刘胜民                                    √

     4.00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4.01        监事王建茹                                        √

     4.02        监事叶文达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

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1 月 12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北斗星通大厦南二层北京北斗

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69939966;传真:010-69939100

      联系人:姜治文 葛丹

      邮编:100094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

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 参

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151”,投票简称为“北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1 月 15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受托人姓名:

 4、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5、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

 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
     100                                       √
                   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关于<核心员
                 工参与投资集团创新
    1.00                                       √
                   业务子公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4)人
    2.01         非独立董事周儒欣              √
    2.02         非独立董事尤源                √
    2.03         非独立董事李尧                √
    2.04         非独立董事高培刚              √
    3.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3)人
    3.01           独立董事许芳                √

    3.02           独立董事刘国华              √

    3.03           独立董事刘胜民              √

    4.00              监事选举                      应选人数(2)人

    4.01             监事王建茹                √

    4.02             监事叶文达                √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