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人员
拥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历,他们所具备的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高培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潘国平先生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刘光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同意聘任尤源先生、王增印先生、杨学兵先生、刘孝丰先生、徐林浩先生、黄磊
先生、李阳先生、姚文杰先生、郭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许 芳
刘国华
刘胜民
2021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