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股份涉及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1-07-17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份涉及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对收购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芯星通”)
股份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2 年 6 月 26 日,北斗星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和芯星
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核心员工股权认购权计划及管理办法》。2014 年 6 月 22
日,北斗星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和芯星通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核心员工股权认购权计划及管理办法(2014 年 6 月修订版)》。2015 年
10 月 26 日,北斗星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和芯星通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核心员工股权认购权计划及管理办法(2015 年 10 月修订版)》与
《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核心员工股权认购权第一期增补计划及管理办
法》。2015 年 10 月,和芯星通设立北京和芯智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和芯智汇”),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持股及行权的平台。
根据《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认购权授予协议》中,“退出机
制与股东承诺”条款中第二条“针对本计划参与人已行权股份,如果没有其他更
优的退出方式,公司发起人股东北斗星通承诺按持股比例同比例进行购买;如果
其他股东没有意愿按持股比例同比例进行购买,北斗星通全部购买”。经和芯星
通征询,除北斗星通外的其他股东均未有意愿按本次收购价格、按持股比例同比
例进行购买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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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中,由于和芯星通激励对象黄磊先生现任北斗星通副总经理,其所
持有该部分股份在本次交易中涉及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为 436,256.66 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属于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不需股东大会批准。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黄磊,身份证号:1101081978********,和芯智汇的合伙人,现任北斗星通
副总经理,和芯星通总经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为北京和芯智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芯智汇
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和芯智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529489897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 1 幢三层 A31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俊慧;身份证号:4207001977********;和芯星通高级
总监。
(二)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北斗星通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的股权,和芯星通
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6900942M
注册资本:31,830.4111 万元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产品设计;计算机系统
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技术进出口、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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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本次收购前后和芯星通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按照实缴资本口径计算)
股东姓名或名称 收购前持股比例 收购后持股比例
北斗星通 98.19% 98.35%
和芯智汇 1.81% 1.65%
合 计 100.00% 100.00%
和芯星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项 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5,031.22 88,252.00
负债总额 35,930.91 24,074.31
净 资 产 49,100.31 64,177.69
项 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647.84 25,549.04
净 利 润 9,328.08 6,091.41
四、本次股权激励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和芯星通核心员工股权认购权第一期计划已实施完成。本
次收购资金来源于北斗星通自有资金,收购完成后,北斗星通对和芯星通的持股
比例由 98.19%增至 98.35%,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截
止本意见出具之日,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公司影响较小。
六、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和芯星通召开 2021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和芯星通
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21 年核心员工股权认购权退出价格》的议案,根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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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星通公司核心员工股权认购计划及管理办法》及《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
公司股权认购权授予协议》,参照北斗星通上一年度的平均市盈率、“软件与信息
技术服务业”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平均年市盈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以和芯星通 2020 年的净利润、实缴资本(加
权)为计算依据和芯星通 2020 年每股收益为 0.28398 元,经协商确定每股回购
价格 9.94 元。
按退出转让价格为 9.94 元/股,转让股份总数为 520,557 股,本次北斗星通
收购总出资额为 5,174,336.58 元,并以现金方式支付。
和芯智汇合伙人黄磊现任北斗星通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转让股份为 43,889
股,转让金额为 436,256.66 元。根据北斗星通的《关联交易制度》:“公司与关联
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含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
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条款,北斗星通收购关联自然人黄磊所持有的和芯
星通股份应经北斗星通董事会审议批准。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黄磊未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八、相关决议程序
2021 年 7 月 16 日,北斗星通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自然人所持股份的关联交易议
案》,同意收购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的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核。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北斗星通收购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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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审批权限和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表决结果有效。保荐机构对北斗星通收购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股份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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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份涉及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李恒达 闫瑞生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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