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2021-09-1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集团核心员工参与投资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议
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事项有关资料,
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为把握高精度 GNSS 数据服务的市场机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
“云+芯”发展战略,持续建设北斗全球高精度 GNSS 数据服务平台,并支持子
公司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实控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分
别以自有资金通过合伙企业对其增资,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价格的要求和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
不利影响。基于以上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
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许 芳
刘国华
刘胜民
2021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