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北斗星通: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11-13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1-089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12 日,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将募集资金项目资金共计 18,221.76

万元(不含利息,实际补流金额以转账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88,825 股,发行
价格为 46.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6,999,826.75 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46,025,096.23 元,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6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取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原计划使用募集   调整后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             资金
        5G 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
 1                                              45,027.00      34,000.00        34,000.00
        环境建设项目
 2      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37,924.12      27,000.00         8,221.76
 3      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10,035.10      10,000.00        1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      29,000.00        22,380.75
                       合计                     121,986.22    100,000.00        74,602.51

       截至 2021 年 09 月 30 日,公司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309,035,440.35 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 439,433,320.49 元,净利息收入为 2,443,664.61 元。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及投资情况

       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负责实施,原计划投资 37,924.12 万元,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8,221.76 万元,用于扩建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生产产
能,并配套产品检测实验设备以及智能物流仓储系统。

       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由北斗智联负责实施,原计划投资
10,035.1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10,000.00 万元,用于研发环境条件建
设、研发设备及软硬件工具购置以及研发管理体系的建设,进行智能网联汽车电
子产品的开发。

       截至目前,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与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
发条件建设项目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二)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疫情和“缺芯”影响,北斗智联主要客户出货量降低,
同时北斗智联因核心物料缺货及涨价影响部分产品交付,公司暂缓了募投项目建
设及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进度。同时,综合北斗智联的良性发展需求,北斗智联启
动引入产业投资者工作。
    通过引入外部产业投资者,北斗智联在筹措资金的同时,可构建生态链并实
现具备快速应对汽车智能网联产业发展的能力,加速北斗智联的业务发展。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授权下属控股
子公司对外融资的议案》,授权北斗智联 3 亿元的融资额度。2021 年 8 月 17 日,
公司披露《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的进展公告》,北斗智联已完成首期可
转债融资协议的签署,融资总金额 8,000 万元。北斗智联后续产业投资者引入工
作有序进行,预计可满足北斗智联发展资金需求。

    综上,北斗智联通过对外融资,获取了用于支持其发展的资金。公司拟终止
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和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
目。


       (三)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和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
发条件建设项目尚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为 18,221.76 万元(不含
利息,实际补流金额以转账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使用上述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则运作指引》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
本次拟终止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和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
条件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该募集资金的专户。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
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上述项目终
止后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又可以为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提供助力,促进
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和“智能
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北斗星通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
能扩建项目”和“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疫情和“缺芯”影响,北斗
智联主要客户出货量降低,同时北斗智联因核心物料缺货及涨价影响部分产品交
付,公司暂缓了北斗智联负责实施的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智能
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进度。同时,北斗
智联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启动引入产业投资者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果,获取了用于
支持其发展的资金。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该募投项目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
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