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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斗星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0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出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审议,经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
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219 名激励对象的 122.796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后续
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独立董事意见
    因公司已实施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24元/股调整为
21.18元/股。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三、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同意回购注销离职的 1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6 万股;同意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224 万股;同意回购注销 6 名激励对象因参与子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申请放弃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4 万股。此次回购注销共计

43.224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

制性股票。
    四、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
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北斗智联的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缓解经营的资金压力,
且北斗智联其他非私募投资基金股东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提供财务
资助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北斗智联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许    芳




                                        刘国华




                                        刘胜民




                                                      2022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