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002151 证 券 简 称:北斗 星通 公 告 编 号:2023-039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②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北斗星通大厦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周儒欣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4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1,574,91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09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 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34 名,代表股份 4,040,943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0.78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2,941,41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2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计 3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8,633,4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4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隆 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按照 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第 7 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 下: 1、《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81,468,9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41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5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3,934,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6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232%。 2、《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81,468,9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41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5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3,934,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6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232%。 3、《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81,468,9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41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5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3,934,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6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232%。 4、《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81,468,9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41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5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3,934,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6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232%。 5、《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81,460,2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36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反对 11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6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3,926,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61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1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384%。 6、《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81,468,9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41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5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3,934,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6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232%。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81,468,9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41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0.05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3,934,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76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反对 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2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莉荔、贾毅超 3、结论性意见: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北 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