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4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18-072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1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 9、11 号广电运通行政
楼 6 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黄跃珍;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 2018 年 11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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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 1,299,116,235 股,占公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412,778,551 股(已扣减已回购股份 16,107,174 股,下同)的
53.8432%。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1,295,107,809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3.6770 %;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4,008,42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61%。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议案以普
通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广东美电贝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变更业
绩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占与会有效 与会有效 占与会有效 与会有效 占与会有效
与会有效表决 表决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反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弃 表决权股份
权同意票数 结果
总数比例 对票数 总数比例 权票数 总数比例
1,299,097,435 99.9986% 10,000 0.0008% 8,800 0.0007%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与会中小 占与会中小 占与会中小
与会中小 与会中小
与会中小投资 投资者有效 投资者有效 投资者有效 表决
投资者反 投资者弃
者同意票数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结果
对票数 权票数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7,124,376 99.7368% 10,000 0.1400% 8,800 0.1232% 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许丽华律师和黄菊律师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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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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