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19-014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 银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金融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通”)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 2019 年 3 月 9 日至 2020 年 3 月 8 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负责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82,820,000 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7.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37,191,2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 21,661,435.1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15,529,764.90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100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 201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金额如下: 1 实施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序号 具体项目名称 主体 (万元) (万元) 建设全国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240,651 196,029 1 (1)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 广州银通 40,651 36,029 (2)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200,000 16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广电运通 - 117,690.12 合 计 313,719.12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1、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155,239,764.90 元,置 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81,645,397.82 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57,262,298.76 元,合计已使用 1,494,147,461.48 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731,928,904.64 元(包含 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1,0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2,301,541.87 元和理财收益 88,245,059.35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8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 相关公告) 2、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存放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其中:理财产品 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44050186320100000127 524,645,162.29 500,000,000.00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696690353 208,203,961.10 100,000,000.00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支行 05871432000001698 642,524,931.06 300,000,000.00 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713366781841 162,539,017.51 - 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8110901012800175148 159,006,482.68 100,000,000.00 中信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8110901011900691198 35,009,350.00 - 合计 - 1,731,928,904.64 1,000,000,000.00 注:第 1-5 个为广州银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 6 个账户为广州运通购快科技有限公司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情况 1、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情况 2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委托金额为 37 亿元,实际收益金额为 3,061.26 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 7 亿元,前期已到期理财产品本金 和收益皆如期收回。 2、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委托金额为 579,550.70 万元,实际收益金额为 3,919.93 万元。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且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 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鉴于前次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即将在 2019 年 3 月 8 日到期,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广州银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能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继续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实施。 2、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期限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3、现金管理投资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拟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2019 年 3 月 9 日至 2020 年 3 月 8 日。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具体实施。 五、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投资风险 (1)银行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 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 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保本型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3、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项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正常 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度的低风险银行保本型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有利于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的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 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进行上述投资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本次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 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实施,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