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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电运通: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1-05-22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广电运通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

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广州市广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将所持广州市广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 20%股权转让予关联方广州广电新兴产

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公司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可持续

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跃珍、钱喆、杨文峰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投资设立广州城发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由全资子公司广州支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城发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将依托股权投资

手段,共同拓展新业务布局、新技术方向,同时培育未来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耀军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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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桂龙                          邢良文                          李进一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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