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0-23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临时)会议将审议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公司将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黄跃珍、
钱喆、杨文峰需要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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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桂龙 邢良文 李进一
2021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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