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9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
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监管要求》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都属经营性往来,规模
较小且价格公允,不存在与《监管要求》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
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违
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7,234.73 万元,上
述担保是为了上述子、孙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 6,706.94 万元,即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审阅了公司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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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明细等相关记录,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三、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准确、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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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桂龙 邢良文 李进一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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