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张彦为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就《关于增补张彦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会前认真审查张彦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张彦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
能力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2、张彦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
戒的情况。
3、张彦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后
提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张彦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对《关于
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
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保障程度。
2、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
原则进行的,其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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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跃珍、杨文峰、钟勇、罗攀峰回避表决,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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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桂龙 邢良文 李进一
2022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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