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3-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公司各项管理制
度,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并现场走访公
司主要经营场所,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人员沟通访谈。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结论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的结论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就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的自我评价,并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广电运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
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在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
运行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龚建伟 李少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