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喜 鸟:关于租赁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的事前认可意见2013-01-22
关于租赁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的
事前认可意见
2013 年 1 月 19 日,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调整公司租赁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行政大楼一楼部分
和二楼的租赁价格和面积,增加 2 号工业仓库租赁面积,新增租赁 5 号工业仓库、
行政大楼三楼全部及六、七楼部分楼层、报喜鸟工业园 125 幢 9 号非住宅的租赁
等关联交易事项,向本人作了说明并征求对此事项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与本次若干关
联交易有关的材料,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询问。
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
市场规则确定,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调整公司租赁集团公司行政大楼一楼部分
和二楼的租赁价格和面积,增加 2 号工业仓库租赁面积,新增租赁 5 号工业仓库、
行政大楼三楼全部及六、七楼部分楼层、报喜鸟工业园 125 幢 9 号非住宅的租赁
等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议程。
独立董事签字:
宁亚平 刘斌 郑今欢
201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