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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报 喜 鸟: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3-09-22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13——063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定于2013年10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集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3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10:00,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浙江永嘉瓯北镇报喜鸟工业区报喜鸟行政办公大楼三楼会议
室
     四、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7日
     五、会议审议议案:
     (一)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二)属于特别提案,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2/3 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六、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
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
     七、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3年10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
至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报喜鸟工业区报喜鸟行政办公大楼四楼
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方小波、谢海静、程渝淇     联系电话:0577-67379161
   传 真:0577-67315986转8899        邮政编码:325105
   3、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13年10月8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14:30至16:30,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10月8日17点前到达本
公司为准)。
   八、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九、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23 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浙江报喜鸟服饰股
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说明:表决议案时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的列内打“√”,同一行空
白或出现多个“√”者作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