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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报 喜 鸟: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9-22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13——061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6 日以
专人送达及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
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的董事人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志泽先生主持。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志泽先生、周信忠先生、骆飞先生、李悌逵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
2013年9月2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贷款审批权限,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原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修改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单笔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贷款;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2、原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下述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授权董事会进行审批:
   
   (五)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未达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委托理财;
   (六)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但
尚未达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资产抵押;
   (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下述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授权董事会进行审批:
   
    (五)单笔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贷款但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含)的贷款;
   (六)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未达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委托理财;
   (七)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但
尚未达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资产抵押;
   (八)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
   

    3、原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
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决定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对外投资;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
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决定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对外投资;
    (七)单笔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含)的贷款;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章程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
2013年9月2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