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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报 喜 鸟: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2-14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14——003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
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及浙江证监局《关
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
项披露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4〕20号)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
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履行情况披露如下:
   一、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在承诺
履行期限内未有未履行承诺情况,也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目前尚处于承诺期限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主要有以下几项: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2004年6月15日,创始人股东吴志泽、吴真生、陈章银、吴文忠、叶庆
来分别承诺:保证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从事与股份公司构成实质
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本人将不在股份公司以外的公司、企业增加投资,从
事与股份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
诺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2)2004年6月15日,控股股东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实质性保持对
本公司股权控制关系期间,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报喜鸟集团及其直接、间接控
制的公司、企业不从事与本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将不在本公
司以外的公司、企业增加投资,从事与本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保证不利用对本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
利益的行为。以上承诺在报喜鸟集团实质性保持对本公司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
有效且不可撤销,在上述期间报喜鸟集团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的
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2、股份锁定的承诺:
   (1)2007年3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报喜鸟集团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份前已向其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履行期限:2007年8月16日—2010年8月15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报喜鸟集团已履行完毕。
   (2)2007年3月26日,自然人发起人吴志泽、吴真生、陈章银、吴文忠、叶
庆来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向其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前述锁定期期满后,若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在
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
流通和转让。
   履行期限:2007年8月16日—2010年8月15日、本人在任期间以及离职后半年
内。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吴真生、陈章银、吴文忠、叶庆来已
履行完毕,吴志泽仍在严格履行承诺中。
   3、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税务优惠方面的承诺
   2007年3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报喜鸟集团及自然人发起人吴志泽、吴真生、
陈章银、吴文忠、叶庆来承诺:若因政策方面的因素,导致本公司2005年度广告
费支出按不超过销售收入的8%据实扣除不成立,税务部门追缴本公司广告费超
额据实列支引致的所得税款,则各自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持股比例承
担应缴税款,不给本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该承诺仍在严格履行中。
   (2)关于商标使用的承诺
   2007年3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报喜鸟集团及自然人发起人吴志泽、吴真生、
陈章银、吴文忠、叶庆来承诺:确认“报喜鸟”商标命名权为本公司排他性占有,
上海报喜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目前、将来都不会从事或拓展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
相近的业务,也不会从事任何有损“报喜鸟”商标声誉的行为。
   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该承诺仍在严格履行中。
   (3)关于土地使用权等租赁的承诺
   2007年3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报喜鸟集团承诺,在公司租赁报喜鸟集团的
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报喜鸟大楼部分楼层的合同期限届满,同等条件下,公司拥有
优先租赁权。
   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该承诺仍在严格履行中。
   三、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承诺主体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
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2 月 14 日